“P2P網貸第一案”款項返還比例達48.7%
- 發佈時間:2014-10-23 00:30:34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來得太突然了。”P2P網貸平臺“東方創投”維權投資人代表于10月22日上午在其微信朋友圈中感慨。
當天,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發佈《鄧亮、線李澤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執行公告》(簡稱《公告》),確定P2P網貸平臺“東方創投”涉案款項的分配方案返還金額比例為48.7%。
返還比例48.7%
東方創投是深圳的一家P2P平臺,上線運營4個月後即宣佈停止提現。去年11月,東方創投負責人鄧亮和線李澤明相繼自首。今年7月15日,東方創投案在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對被告人鄧亮、線李澤明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提請判處有期徒刑和罰金。
今年7月21日,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的判決書顯示,截至2013年10月31日,東方創投吸收投資者資金共1.26億元,其中已兌付7471.96萬元,實際未歸還投資人本金5250.32萬元。7月份至今,東方創投的投資者均在等待涉案款項分配方案。
10月22日,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的《公告》表示,鄧亮、線李澤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即涉“東方創投”P2P網貸平臺非法集資案),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2014)深羅法刑二初字第147號判決已發生效力,判令凍結在案的中國銀行深圳和記黃埔中航地産有限公司名下賬戶內資金人民幣2200萬元、中信銀行線李澤明名下賬戶內的資金3181933.58元及其孳息均係非法所得,均予以追繳並按投資參與人未歸還本金比例返還投資參與人。
具體分配方案為:扣劃在案的金額人民幣25217034.7元,實際未歸還投資參與人本金為人民幣51771835.73元,返還比例為48.708%。
《公告》解釋稱,判決認定實際未歸還投資參與人本金為人民幣52503199.73元,後有投資參與人提出異議,稱鄧亮已經將部分投資款返還個別投資參與人,但後臺數據未將此部分款項剔除。為核實上述情況,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向鄧亮以及有關投資參與人進行核實,根據現有證據,確定實際未歸還投資參與人本金為人民幣51771835.73元。
據了解,這一判例為國內P2P平臺被判“非法集資”的第一案,此次判決也是司法體系對P2P平臺自融案件的首次裁量。
“立案難”亟待破解
10月份,“優易網”案在如皋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網贏天下”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前,“東方創投”案在7月份得到判決;9月份,“天力貸”案相關人士也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判處罰金20萬元整。
據網貸之家統計,自2011年以來,目前我國各省市問題平臺達154家。業內人士認為,雖然近期P2P網貸案件連番開庭,但是大部分“踩雷”的投資者仍面臨著“難取證”、“難立案”等問題。
10月11日“網贏天下”案開庭當天,現場有投資者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由於平臺跑路涉案人員多、投資者分散、取證艱難,公安機關立案難度較大。
據了解,我國刑事案件偵查階段佔時最長,最長可達7個月。目前P2P跑路案件,因財産線索獲取、審計等原因,一般時間都會用滿7個月。這類案件的預計結案時間,都在一年以上。不少投資人在這場“持久戰和拉鋸戰”中,漸漸疲憊直至棄權。
業內人士認為,近期得到判決的P2P網貸案件對更多仍未解決的同類案件有著重要的參考性意義,也堅定了維權的投資者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