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保險監管意見落地 網銷高收益理財險悄然回歸
- 發佈時間:2015-07-27 10:46:00 來源:金陵晚報 責任編輯:田燕
早在去年10月就開始小範圍徵求意見的《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下稱《辦法》)25日終於落地,為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的發展立下更細緻的規矩。
按照《辦法》的定義,網際網路保險業務,是指保險機構依託網際網路和行動通訊等技術,通過自營網路平臺、第三方網路平臺等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保險服務的業務。《辦法》對保險機構自營網路平臺與第三方網路平臺開展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的經營條件、經營區域、資訊披露等內容進一步細化。
值得注意的是,與去年底的徵求意見稿相比,《辦法》在對一些險种經營區域的規定方面,有較大改變。此前的徵求意見稿顯示,“高現金價值的人身保險産品、機動車保險産品不得將經營區域擴展至未設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而在正式出臺的《辦法》中,對高現價壽險及車險的銷售,不再明文設定區域限制。
高現金價值産品是指第二保單年度末保單現金價值與累計生存保險金之和超過累計所繳保費,且預期該産品60%以上的保單存續時間不滿3年的産品。在網銷渠道上的變種可簡單理解為存續期短、收益高的網銷理財險。目前,一些網路在售的理財險預期收益率高達6-8%,且短至三個月或一年便可零手續費退保,加之其較低的保障功能,實則與短期銀行理財産品無異,而利率卻普遍高於同期限的銀行理財産品。去年9月,理財險借助網路渠道快速發展,期間出現了一些公司違規銷售及過分誇大收益率現象,此外,出於對高利率背後流動性風險的擔憂,保監會曾集中整頓網銷理財險,一時間,網銷理財險曾紛紛下架。不過,據記者了解,近段時間,網銷高收益理財險悄然回歸。在第三方網際網路理財平臺招財寶上,大部分短期理財産品均為保險機構開發的萬能險種,期限三個月到三年不等,顯示的歷史年化結算利率最高達7.92%。
保監會此次出臺的《辦法》中關於“資訊披露”部分規定,“保險機構開展網際網路保險業務,不得進行不實陳述、片面或誇大宣傳過往業績、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等誤導性描述。”“銷售人身保險新型産品的,應按照《人身保險新型産品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進行資訊披露和利益演示,嚴禁片面使用‘預期收益率’等描述産品利益的宣傳語句;保險産品為分紅險、投連險、萬能險等新型産品的,須以不小于産品名稱字號的黑体字標注收益不確定性。”
近幾年,在網際網路技術對傳統金融行業的變革中,保險行業也未落後。從2011年到2014年,網際網路渠道保費規模提升了26倍,經營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多了兩倍。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數據顯示,2014年,網際網路渠道保費收入佔總保費收入的比例由2013年的1.7%增長至4.2%,對全行業保費增長的貢獻率達到18.9%,比上年提高8.2個百分點。與此同時,2014年網際網路保險市場不斷擴容,全行業經營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達到85家(中資公司58家,外資公司27家),全年新增26家。而2011年,這一數字只有28家。
在經營網際網路保險的85家公司中,69家公司通過自建線上商城(官網)開展經營,68家公司與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進行深度合作,其中52家公司採用官網和第三方合作“雙管齊下”的商業模式。而本月初,保監會更是一連下發包括泰康線上財險在內的3張網際網路保險牌照,加上一年半前成立的眾安保險,專業網際網路保險公司的隊伍已擴充至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