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保險投資基金 切莫單打獨鬥
- 發佈時間:2015-07-06 01:00:12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胡愛善
據報道,國務院常務會議近日提出“確定設立中國保險投資基金,以金融創新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會議認為,改革商業保險資金運用方式,對接國家重大戰略和市場需求,有利於保險業創新增效,也可以帶動社會有效投資,支援實體經濟發展。會議確定,按照市場化專業化運作和商業可持續原則,設立中國保險投資基金。
據悉,基金將採取有限合夥制方式,規模為3000億元,主要向保險機構募集,並以股權、債權方式開展直接投資或作為母基金投入國內外各類投資基金。投資重點包括棚戶區改造、城市基礎設施、重大水利工程、中西部交通設施等建設,以及“一帶一路”和國際産能合作重大項目等。
眾所週知,在保險業發展越來越快的大背景下,保險行業的積累也越來越多,能夠調度和使用的資金規模也越來越大。但是,如果不通過一定的投資方式將保險資金用於再投資、再使用,不僅不利於保險行業整體功能的發揮,不利於保險行業抗風險能力的提升,也不利於社會資源的有效利用。因此,設立保險投資基金是一項重要的戰略舉措。更重要的是,它能夠為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實體經濟提供更強的資金支援。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保險公司也通過一定的方式對外投資,但是,由於單打獨鬥,能夠發揮的作用非常有限。而且,會造成多家保險公司共搶一個項目的現象。如果設立了保險投資基金,將多家保險公司的資源整合到一起,並將各家保險公司在經營管理、投資決策、市場開拓等方面的優勢融合到一起,其投資經營能力將得到有效提升。在這樣的情況下,保險投資的效率也會大大提升。
必須看到,近年來,已經設立了多種全國性的投資基金,如中國民營投資基金、中投基金、絲路基金等,雖然都有一定的側重點,但是,並不排除進行全方位投資。
筆者認為,保險投資基金設立以後,一定要改變單打獨鬥的思維,在保持自身投資優勢的基礎上,更多地加強與社會資本的合作,更多地以吸納社會資金的方式,建立保險基金與社會資本相結合的投資基金,參與到經濟社會發展中來。如果能夠與社會資本聯合,參與到地方政府的“PPP”模式,形成地方政府、保險基金和社會資本的混合所有制,可能對地方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公共服務領域建設和公共服務産品提供發揮重要作用。
當然,要更好地發揮保險投資基金的作用,更應當在如何服務實體經濟方面發揮作用,對一些具有市場前景、具有自主創新能力、具有做大做強希望的實體企業,直接以股權投資、資本金投資等方式,解決他們在發展過程中的資金矛盾,降低他們在成長過程中的融資成本負擔。一旦這些企業做大做強,保險基金既可以選擇退出,也可以選擇進一步加大投資力度,使企業發展的步伐更快。
從總體上講,保險投資基金的設立,是一項重要的戰略選擇,對於更好地發揮保險基金的作用、增強保險公司的抗風險能力以及促進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都會發揮非常重要的作用。關鍵在於,保險投資基金的設立一定要按照市場化要求運作,更多地關心實體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