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撞死藏獒出22萬私了 保險賠15萬司機埋單7萬
- 發佈時間:2015-05-08 14:34:52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郭偉瑩
司機李先生駕車不慎撞死藏獒,交警認定李先生負全責。但事故發生後,李先生沒有及時報險,而是與藏獒主人私下和解,支付賠償款22萬元。事後,李先生要求保險公司支付三者險賠償金22萬元,結果被拒絕,最終鬧上了法庭。
2013年9月28日,李先生駕車行至省道307曲江線時撞上一隻藏獒,藏獒經搶救無效死亡。發生事故後,李先生沒有及時報保險,在交警認定自己承擔全責的情況下,他與藏獒主人劉先生私下和解,協議賠償22萬元,並自行墊付了賠償款。回到成都後,李先生向保險公司理賠遭拒,向青羊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保險支付自己開車撞死藏獒犬的賠償費22萬元。被告成都某保險公司則辯稱,事故發生沒有異議,但交通事故認定書描述為“狗”,不能證明死亡的狗是原告所賠付藏獒,且原告訴稱賠償的藏獒價值費用過高。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獲悉,青羊法院一審判決這起財産保險合同糾紛。法院審理認為,雖然《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未明確“狗”的種類是否為藏獒,但其表述“將狗送至日喀則地區救治”的處理情況及事故照片能夠確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中所述的事故中死亡的狗即為案件中所爭議的藏獒。李先生依據其與劉先生簽訂的《協議書》及《收條》主張保險公司承擔支付22萬元賠償款的請求,不符合保險合同約定,因此法院對22萬元的賠償金額不予認定。
對於損失金額的確定,法院認為,由於藏獒屍體已無法提供,法院依據司機單方委託的損失評估,酌情認定撞死藏獒犬損失為15萬元,判決由保險公司賠償。由於自己的私了行為,這位司機賠了的7萬元只有自己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