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規範投連險投資賬戶管理
- 發佈時間:2015-04-02 01:56:21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胡愛善
保監會4月1日發佈的《關於規範投資連結保險投資賬戶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流動性資産的投資餘額不得低於賬戶價值的5%;基礎設施投資計劃、不動産相關金融産品、其他金融資産的投資餘額不得超過賬戶價值的75%,其中單一項目的投資餘額不得超過賬戶價值的50%。
保險公司應針對投資賬戶特點建立相應的流動性管理方案。投資賬戶可以連結一個及以上投資連結保險産品。投資連結保險産品至少連結一個投資賬戶。保險公司在投資連結保險産品報送中國保監會審批或備案前,應完成投資賬戶的設立。投資連結保險産品投保人有權利選擇投資賬戶。投資賬戶的資産配置範圍包括流動性資産、固定收益類資産、上市權益類資産、基礎設施投資計劃、不動産相關金融産品、其他金融資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