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企業和個人如實及時繳保險是最好保障
- 發佈時間:2015-01-20 07:1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郭偉瑩
國務院近日發佈《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此項改革實施後,財政壓力如何解決?隨著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參加養老保險,養老基金盤子進一步增大,是否會對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投資運營增加新的壓力?企業結存基金是否會受影響?制度上會不會出現新的不公?在19日舉行的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回應了這些熱點問題。
養老金投資運營已納入頂層設計
國務院最近發佈了公務員工資調整、事業單位工資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實施方案,目前這三個文件已下發到各單位。各單位應按照國辦印發的文件執行,不得以網上傳的文件為準
胡曉義表示,目前,養老金投資運營問題已列入養老保險頂層設計的總體方案,有可能儘早提出具體方案,供中央決策。
解決老齡化高峰期的財務平衡問題,需要採取包括繼續擴大制度覆蓋面、多渠道籌資、提高統籌層次等多方面措施。進行結存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將得到更多的收益,使未來養老保險的財務基礎更加雄厚。
發佈會上,胡曉義還針對近日“網路所傳公務員工資調整方案是否屬實”這一問題作出回應。他表示,配合這次養老保險改革,確實要完善工資制度。國務院最近發佈了公務員工資調整、事業單位工資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實施方案,目前這三個文件已下發到各單位。各單位應按照國辦印發的文件執行,不得以網上傳的文件為準。
財務安排不存在問題
現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現收現付,部分積累,主要是代際贍養的模式,工作的一代繳費來供養已經退休的一代。所以實際上不完全是看上去那樣同時籌措在職職工和退休職工兩筆養老資金,而是可以做財務上的轉化,目前財務安排上不存在問題
目前,我國機關事業單位在職職工達3000多萬人,退休人員1500多萬人。改革後,既要為在職職工養老保險繳費籌資,又要保證已經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面對著這麼大的資金需求量,如何解決財政壓力的問題?
胡曉義表示,多年改革已經摸索了一條可行路徑,那就是把集中的問題分散來處理,用時間的推移來逐步解決這個問題。“如果要同時籌措1500多萬人的養老保險基金,要籌措單位繳費、個人繳費並積累起來,顯然這兩塊相加,負擔非常重。實際上,現在養老保險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現收現付,部分積累,主要是代際贍養的模式,工作的一代繳費來供養已經退休的一代。所以實際上不完全是看上去那樣同時籌措兩筆鉅額資金,而是可以做財務上的轉化。”
胡曉義表示,就現實財政能力而言,完全可以安排好現在的在職職工繳費和退休人員養老金髮放,目前財務安排上不存在問題。隨著老齡化程度的加劇,將來的負擔會越來越重,這需要做長期的制度安排。對於長遠的資金平衡問題,要積極採取措施,妥善解決。
如實及時繳費是最好保障
改革後,按照繳費年限和繳費的工資來計算,體現了“多繳多得、長繳長得”的導向。在技術上能細化到每一年甚至每個月的繳費,從而體現一名工作人員整個職業生涯的勞動貢獻。如實、及時繳費,是對自己利益的最好保障
作為個體,改革前和改革後退休的,每個月養老金領取標準有什麼變化,可能是大多數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最關心的問題。
對此,胡曉義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具體到每個人,養老金的計算方式非常細緻,需要按照文件規定和自身具體情況計算。從政策設計上考慮,顯然希望改革後大家的待遇水準不降低,而且能隨著經濟發展不斷地有所提升。
“從這個基點出發,至少我有這樣的信心,對絕大多數人來講,如果不是極特殊情況,待遇水準都會有所增加,至少是不降低。”胡曉義説。
那麼,這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到底改了什麼?胡曉義指出,一是改變制度模式。從原來單位自己管自己的退休人員,變成了現在社會化的養老保險制度安排。二是改變了待遇確定機制,即養老金計發辦法。原來的計發辦法是參照兩個因素:一個是退休前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計發基數;另一個是按照工作年限分檔,即10年以下、20年、30年、35年。但如果在同一個10年段,如21年和29年就沒有區別。改革後,按照繳費年限和繳費的工資來計算,體現了“多繳多得、長繳長得”的導向。在技術上能細化到每一年甚至每個月的繳費,從而體現一名工作人員整個職業生涯的勞動貢獻。
“在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實際運作中,確實有一些企業和個人有這樣那樣的想法,一旦繳費,現實的收益少了,即期的收入少了,所以就千方百計地規避繳費或者降低繳費基數。實際上,這是對自己長期和未來利益的損害。如實、及時繳費,是對自己利益的最好保障。”胡曉義説。
引入職業年金使改革更完善
公務員職業年金的供款渠道只有財政,沒有其他渠道。所以要建立職業年金制度,就不允許機關自籌自支搞小金庫。在實踐中,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以企業年金的形式正在發展,企業年金現在有2200多萬職工參加,積累了7400多億元資金,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改革的另外一個亮點是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按照《決定》,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工作人員退休後,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有觀點認為,用財政的錢繳納職業年金會不會造成制度上新的不公平?
對此,胡曉義明確表示,公務員職業年金的供款渠道只有財政,沒有其他渠道。所以要建立職業年金制度,就不允許機關自籌自支搞小金庫。
“問題的實質在於如何引導企業年金更快發展,使更多企業職工不但能夠有基本養老保險保障,而且有補充養老保險的補充保障,這樣有利於整個社會公平。”胡曉義透露,在實踐中,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以企業年金的形式正在發展,企業年金現在有2200多萬職工參加,積累了7400多億元資金,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胡曉義稱,到目前為止,政府部門已經出臺了包括企業年金繳費的稅收優惠在內的一系列政策。從2014年1月1日開始施行企業年金的有關新規定,不僅個人繳費部分延交個人所得稅,而且在投資收益進入到個人賬戶的部分也是延交個人所得稅,這些都是一些積極的信號。當然,考慮到企業的情況千差萬別,企業年金的建立還需要一個發展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