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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都遭撞壞了 保險公司為啥就是不讓換零件?

  • 發佈時間:2014-09-24 06:35:44  來源:重慶晨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朋浩

  “我的車子遭別人追尾,拉到4S店發現‘內傷’嚴重,很多損壞的零配件不能修只能換;可肇事車的車險人員卻只認修不認換。就因為定損上的分歧,車子放在4S店幾天了還沒修,我懷疑這個定損員及這家車險公司,有故意壓低定損金額之嫌。”近日,市民馮先生向民生及時雨欄目訴説了他的煩心事。

  被撞了

  表面上看問題不大

  馮先生的愛車是輛寶馬X3,是他去年6月花60萬元購置的。由於車主要用於代步,大多數時間都只是在主城範圍內跑,累計行駛里程才17000公里左右。沒想到,就是這樣一輛連擦挂都沒有的新車,上週四傍晚經歷了一次重創。

  18日,馮先生與往常一樣,于傍晚6點過在育才中學接完放學的女兒後返回江北。由於正值晚高峰,馮先生被堵在了嘉華隧道口內的最左側車道。沒想到踩了剎車沒多久,馮先生就從後視鏡裏看到身後一輛轎車徑直朝自己的X3尾部撞來。“嘭!”追尾發出了巨大聲響,也著實讓車上的馮先生和女兒嚇了一大跳。馮先生下車後發現,衝過來的本田轎車前引擎蓋已拱起變形,自己的車看上去倒沒啥大問題。

  檢查了

  需要更換的配件可不少

  本田車主閔女士表示,是自己走神引發了追尾;交巡警勘察現場後出具的事故認定書也表明,這起交通事故由閔女士承擔全部責任和賠償。馮先生和閔女士也都沒有異議,雙方簽字後就離開了。

  第二天,馮先生開車來到寶馬的4S店進行檢查。他原以為,責任分明的小事故很輕易就能處理,但沒想到閔女士所投保的車險公司定損員抵達4S店後,卻表示“公司規定只能修復”。後來在馮先生的堅持下,雙方決定拆開尾部看了再説。結果這一看才發現X3“內傷”嚴重,4S店隨後也開出了維修單,認為需要更換的配件有:消聲器(後段)、消聲器套筒、吊耳(前)、介面墊、後杠、後杠中段、後杠飾板、後杠下中部定位件;其他待定的配件有:消聲器前節、後杠拖車蓋、尾門。

  無語了

  肇事司機説換都沒用

  在馮先生看來,剛行駛一年多的新車遭受這樣大的撞擊,哪怕是今後賣二手車,也肯定折價不少。但他沒想到,閔女士所投保的車險公司定損員仍然不予接受。

  對於這位定損員的不專業,馮先生一直看在眼裏。例如,當4S店工作人員稱後保險杠因為卡子全部撞壞只能更換不能修復的時候,該定損人員竟連卡子在哪兒都不知道。“我也找過閔女士,她對更換配件的要求也沒有異議,可定損員就是不為所動。他説要麼先維修,要麼走評估程式,或者直接走司法程式。”惱怒的馮先生認為這是定損員及其車險公司在有意刁難。也正因為定損上的分歧,他的愛車一直停在4S店遲遲得不到維修。

  回應了

  保險公司説依文件辦事

  對此,該車險公司昨日回應稱,在定損方面,對於損壞車物該維修還是該更換,公司是結合重慶保監局下發的文件來作為定損政策與依據,即:“原則上單個配件維修工時費達到全新配件報價60%(含)以上的應不再予以維修”,此外也遵循另一個原則,即在不影響外觀、品質、結構性能等為依據的前提下與受損車主進行協商。

  提醒>

  可委託價格認證中心定損

  其實,定損是車險理賠中一個矛盾最為突出的環節。有律師表示,車險理賠定損不足的根源,是保險公司在作為理賠義務人的同時又充當了定損鑒定人,公正性無法保證。

  那麼,當車主無法接受保險公司的定損時怎麼辦?記者了解到,車主可找市物價局設立的價格認證中心進行車物損失價格鑒定。該價格認證中心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結論書》是處理交通事故索賠的價格依據,還可作為法院受理和審理案件時的價格依據。主城每個區都設立有交通事故車物定損點(站),如需車物定損,原則上要找事故發生地所在區的定損站點,而且必須持有交警部門開具的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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