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部門盯上保險公司小賬 寶寶類産品收益率承壓
- 發佈時間:2014-08-14 02:18:26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孫朋浩
監管部門盯上保險公司“小賬”
在保險行業,“小賬”屬於“暗賬”、“見不得光”的賬目。在實際業務拓展中,主要指保險公司支付給銀行、4S店等第三方渠道手續費標準以外的額外利益或費用。在保險公司內部,通常也泛指一些不合規的費用支出。
據悉,近期多地保監部門正採取“排查+立規”的方式,起底保險公司“小賬”,力圖讓這一潛規則無處遁形。
“大賬”之外還有“小賬”,保險機構在費用管理上大玩手腳,這似乎已經成了近年來保險公司展業過程中的一大潛規則。上證報記者昨日從知情人士處獲悉,多地保監部門正採取“排查+立規”的方式,起底保險公司“小賬”,力圖讓這一潛規則無處遁形。
在保險行業,“小賬”屬於“暗賬”、“見不得光”的賬目。在實際業務拓展中,主要指保險公司支付給銀行、4S店等第三方渠道手續費標準以外的額外利益或費用。在保險公司內部,通常也泛指一些不合規的費用支出。
“小賬”繁多所導致的費用超出情況,在保險業已非個案。這對原本就微利、甚至虧損的一些保險公司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記者從市場上了解到,部分保險公司費用超支情況嚴重,個別保險公司費用超支率甚至超過了500%,進一步造成公司現金流緊張。
對此,上海等地保監部門近期下發內部通知,要求各財險公司對今年以來的費用管理情況開展自查自糾,同時下發《費用內控監管指引》,公司應據此主動整改在費用科目的使用、支付等方面存在的不真實、不準確、不規範的情況。
根據上述指引要求,財險公司應據實列支各項費用,不得發生以下行為:虛列仲介業務套取手續費;以會議費、諮詢費、業務宣傳費、租賃費等費用形式套取費用變相支付手續費;以虛增理賠支出、虛列理賠費用等形式變相支付手續費;通過簽訂勞動合同、勞務合同、勞務派遣合同等形式虛列公司費用;以防預費或其他名義給予投保人回扣或其他合同以外的不當利益;通過拖欠員工工資或其他費用延遲入賬等方式掩蓋費用支出實際情況;為公司員工以外的人員報銷費用等。
上述被禁止的行為,正是近年來數據不真實、違規支付高額手續費、理賠環節利益輸送等保險業頑疾的體現,直接導致保險公司費用成本高企。
知情人士告訴記者,根據一份行業內部研究報告顯示,2008年至2012年,我國保險業手續費及佣金上漲了61%,業務及管理費翻了一番,二者的年均增速分別達到13%和19%,均超過同期保費年均增速。特別是2011年以來,業務及管理費支出的增速達到了保費增速的兩倍。
“一方面,消費者在抱怨內地的保單比香港貴,另一方面,保險公司又抱怨保單成本下不來。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保險公司的中間費用、管理費用高企。”一家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自爆“行情”:部分長期壽險産品的獲取成本超過了首年保費,不少萬能險産品的初始費用比例超過60%,銀行期交産品的手續費率接近或超過5%,不少財險險種的手續費超過50%。
有業內人士直言,其中一些手續費就是通過“走小賬”出去的,比如通過旅遊費等進行變相支付。儘管監管部門會進行不定期檢查,但一些保險公司總有辦法能夠逃過監管“法眼”。由於之前尚未出臺過明確的監管文件,保險公司“走小賬”即使被發現了,也只是小懲小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