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人社部等五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全國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主要從豐富金融産品、優化領取條件等方面優化個人養老金制度。同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公告,明確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實施個人養老金遞延納稅優惠政策。次日,人民銀行等九部門聯合印髮指導意見,就豐富個人養老金金融産品、完善監管協調等提出針對性政策舉措。12月15日起,個人養老金制度已在全國全面實施。
個人養老金制度是做好養老金融“大文章”的重要內容,也是發揮金融功能性作用服務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重要內容。發展好個人養老金既有助於更好滿足廣大居民積累養老資産的需要,也有助於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國式現代化。
先行城市(地區)個人養老金制度成效明顯
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是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內容。考慮到我國人口老齡化現狀和未來發展趨勢,經濟發展水準和所處的發展階段,以及居民對美好養老生活的追求,需要發展好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在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的基礎上,積極調動個人積極性發展個人養老金,以實現充分利用政府、用人單位和個人三方力量積累養老資産。最終形成,基本養老保險保基本,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髮揮補充作用,政策引導鼓勵居民按照市場化方式在年輕時儲備養老資産為老年生活再添一份保障。
此前,個人養老金制度已在全國36個先行城市(地區)實施,並且取得明顯成效。2022年11月開始,個人養老金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等36個先行城市(地區)實施,目前開戶人數已超過7000萬人,相對數佔2023年底36個先行城市(地區)16歲至59歲人口的比例約為37%。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實施有效增進了廣大居民對個人養老金的了解認識。同時,儲蓄、基金、保險、理財四類金融産品合計超過800個,豐富了個人開展個人養老金投資的選擇範圍。再者,在此過程中,個人投資者對政策和金融服務需求也有比較全面的展現,為政府部門完善個人養老金制度,金融機構做好個人養老金金融服務等積累了經驗。
不可否認,個人養老金制度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開戶熱、繳費冷”等現象。這種情況的出現,除了制度實施之初,個人投資者對其了解不夠,金融産品相對較少,可供選擇範圍有限以外,也與基金等金融産品業績表現不佳、領取條件相對較為嚴苛等有關。
個人養老金制度更加完善
《通知》在充分借鑒吸收個人養老金先行實施經驗的基礎上,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首先是豐富個人養老金金融産品種類。《通知》明確,在現有金融産品的基礎上,“將國債納入個人養老金産品範圍。將特定養老儲蓄、指數基金納入個人養老金産品目錄,推動更多養老理財産品納入個人養老金産品範圍。鼓勵金融機構研究開發符合長期養老需求的個人養老儲蓄、中低波動型或絕對收益策略基金産品等金融産品,合理確定個人養老儲蓄的期限和利率”。將國債和指數基金納入個人養老金産品,不僅有助於豐富個人養老金投資金融産品的選擇範圍,而且可以充分利用個人養老金的長期資金優勢,為基礎設施建設和資本市場發展提供長期資金支援。
其次是豐富個人養老金領取條件。《通知》在原有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等領取條件的基礎上,增加新的領取條件,即參加人患重大疾病、領取失業保險金達到一定條件或者正在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請提前領取個人養老金。同時,對領取條件和領取方式提出新要求,以方便個人投資者領取。這項措施具有很強的針對性,一方面,通過繼續保留領取條件引導投資者在個人養老金投資中開展長期投資,將個人養老金盡可能地用於養老積累;另一方面,可以更好滿足個人投資者在特殊情況下的短期流動性需求,使得制度更加友好,吸引更多的個人投資者開展個人養老金投資,推動個人養老金制度更好發展。
再次是明確多項細化措施。在賬戶開立方面,明確賬戶開立渠道,新增參加人每年可以兩次變更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開戶銀行的政策規定。在優化産品供給上,要求金融機構做好個人養老金産品資産配置公示和風險等級確定工作,強化風險提示;鼓勵金融機構在與參加人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探索開展默認投資服務。在提高管理服務水準上,鼓勵並支援商業銀行銷售全類型個人養老金産品,不斷增加銷售品種;鼓勵商業銀行與基金、保險、理財等機構合作,線上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産品取消“錄音錄影”要求;加強個人養老金資訊管理服務平臺建設,提高線上服務便捷化水準。這些舉措都是基於先行實施的實際情況,以及廣大居民對個人養老金投資需求進行的針對性改進,有助於讓個人養老金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並且更加友好。
在個人養老金制度全面實施過程中,需要堅持系統觀念,加快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同時,考慮到個人養老金制度對廣大居民而言仍然屬於新生事物,尤其是先行城市(地區)集中在相對發達的城市地區,居民整體素質較高對金融服務有較多了解,而農村地區居民對金融服務了解相對不足,需要政府和金融部門開展更多的宣傳和投資者教育,讓更多的群體正確理解認識個人養老金制度。再者,作為金融機構要創新提供金融産品,為個人投資者提供多樣化的投資服務。商業銀行要同步做好個人養老金開戶服務,儲蓄産品創新,線上線下渠道建設,以及與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合作,暢通個人養老金銷售渠道。為符合條件的個人領取個人養老金提供便捷服務。
為了更好發展個人養老金制度,需要在準確理解個人養老金由政府政策支援、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享受稅收優惠這一定位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就完善政府政策支援,優化稅收優惠等進行進一步的探索,通過這些為個人養老金市場化運營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提高個人自願參加個人養老金的積極性,讓個人養老金在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中的積極作用更好發揮,更好滿足人民群眾追求美好生活的需要。
(作者係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研究員)
(責任編輯:孟茜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