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穩妥處置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近期,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部署,積極推動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堅決避免風險外溢和傳導。
改革化險提速
近年來,我國農村金融改革加快,多地深化農信系統改革,組建省級統一法人機構。與此同時,不少村鎮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加快合併重組步伐,通過“村改分”“村改支”等形式成為主發起行的分支機構。
中國銀行業協會發佈的《全國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業發展報告2024》顯示,在機構改革方面,山西、河南、遼寧、四川、廣西等地農合機構改革方案落地實施;新疆、四川多地成立地市統一法人農商銀行方案獲批;村鎮銀行加速整合,近30家縣域銀行機構市場化退出或吸收合併解散。
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持續推進。截至今年6月末,全國共有中小銀行(包括城商行、農商行、農信社、村鎮銀行)3830家,資産115萬億元,佔整個銀行業總資産的28%。今年1月25日,監管部門披露數據顯示,全國共有中小銀行3912家,主要是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和村鎮銀行等幾類中小銀行機構,總資産110萬億元。在監管趨嚴的背景下,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的動作明顯提速。
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葉銀丹表示,今年以來,農信社和村鎮銀行的合併重組呈現出加快趨勢。其中有兩個特點比較顯著,模式多樣,包括吸收合併、新設合併、股份制改革等多種方式;重點在農村,農信社和村鎮銀行是合併重組的重點,這與推動普惠金融和支援鄉村振興戰略有關。
葉銀丹分析,這一現象主要受以下幾個因素推動:一是監管政策的引導。監管機構鼓勵通過並購重組優化資源配置,提高服務效率,防範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二是市場競爭的加劇。隨著金融市場的開放和競爭的加劇,小型銀行面臨挑戰,通過合併重組整合資源,提升競爭力。
同時也要看到,改革化險是一場持久戰,儘管取得了初步成果,但還要繼續壓實中小金融機構資産品質。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員張曉峰表示,如果説前一時間段是“應對性、分佈式”地採取化險舉措,接下來一段時期的重點工作,應當聚焦探索“預防性、系統式”的中小機構改革化險模式,從根本上提升中小機構的風控能力、前瞻性,防止風險出現增量,為此在微觀機構層面應當積極推動機構堅守主責主業,在宏觀層面應當加強相關機制建設。
不搞“一刀切”
金融監管部門堅持以改革增活力、以發展解難題、以增量盤存量,近年來,重點領域風險穩步收斂。
防風險、強監管是推動金融業高品質發展的重要任務。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肖遠企表示,在改革方面,要採取實事求是、穩步推進的原則,不搞“一刀切”。中國非常大,中小金融機構分佈在全國各個地方,從大城市到中小城市再到縣鄉村都有中小金融機構,每個機構服務的區域情況不一樣,每個金融機構本身的情況也不一樣。所以要堅持一省一策、一行一策、一司一策的原則。
張曉峰認為,一省一策是指中小金融機構的管理體制改革(主要是省聯社改革),可因地制宜採用統一法人、金控公司、聯合銀行等不同模式。一行一策則是在風險處置時,可採用收購承接、“政府注資+引入戰略投資者重組”以及“線上修復”等不同的模式,這些模式曾在過去幾年處置高風險機構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
農村中小銀行是我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服務“三農”的主力軍。當前,我國農信社和村鎮銀行改革穩步實施,在築牢農村中小銀行改革化險方面,更要強化分類施策、一體推進改革化險。
金融監管總局農村中小銀行監管司有關負責人表示,農村銀行司將統籌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推動農村中小銀行兼併重組減量提質,通過改體制、轉機制、強管理、增動能,增強農村金融服務適應性和競爭力。支援配合省級黨委、政府“一省一策”推進農信社改革,將省聯社改制為産權清晰、權責明確、管理規範的金融企業,明晰功能定位、規範履職行為,增強兩級法人之間的經濟聯繫,打造統分結合、多級經營、功能互補、治理有效的農信社體系。
葉銀丹認為,通過“一省一策”能夠更精準地匹配各省的實際情況,制定符合當地需求的改革方案。各地中小銀行風險狀況不一,有的面臨較高的不良貸款率,有的則可能存在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的問題。分類施策有助於針對性地解決特定問題,有效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
嚴控增量風險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2024年第三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顯示,定期開展央行金融機構評級。對安全邊際內的1—7級銀行,開展風險早期預警,及時提示風險。對8—D級的“紅區”銀行,區分存量和增量,對存量機構,推動各方形成合力,採取多種措施壓降;對增量機構,建立硬約束早期糾正機制,防止風險淤積。
近年來,在化解中小金融機構風險上,辯證堅持“治未病”與“治已病”的方式不斷推進,牢牢守住了金融安全底線。張曉峰表示,改革化險,除了需要提升金融機構自身的能力外,還需防範風險反彈、嚴控“增量風險”。增量風險主要源於高風險機構通過各類金融業務的關聯,對相關金融機構、企業和居民的資産負債表造成直接影響。更嚴重的是,如果風險處置不及時、不適當,在數字經濟時代背景下,資訊傳遞的即時性、指數型擴散的特徵還可能導致金融風險的跨區域、跨行業、跨市場外溢和傳導,為此嚴控“增量風險”的任務尤其緊迫。
在2024金融街論壇年會上,與會專家表示,要有序推動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把握好時度效,堅決防止風險外溢。加強利率傳導和資産負債管理,有效應對凈息差收窄和利差損風險。指導銀行機構配合做好隱性債務展期重組置換,積極支援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此外,還需嚴格中小金融機構準入標準和監管要求。天眼查數據研究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從銀行業角度看,提高中小金融機構準入標準和管理的主要目的在於確保金融系統的穩定性和健康發展。
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杜陽表示,一方面提高準入標準,有助於篩選出真正有實力、有資質的金融機構,使其更好地為實體經濟服務,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從而推動實體經濟發展。通過加強監管要求,可以從源頭上遏制高風險金融機構的出現,降低金融體系的風險,確保金融機構的經營行為合規、穩健,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另一方面嚴格準入標準和監管要求,可以提高金融機構的服務品質,降低消費者在金融交易中可能遭受的損失,有助於規範金融市場秩序,遏制非法金融機構和不規範經營行為。
對中小金融機構而言,只有控制新增風險,才能推動自身全面提升經營素養及服務“三農”和小微企業的能力。葉銀丹建議,中小金融機構要在源頭上把風險防範好、控制好。強化公司治理。金融機構需要加強公司治理結構,確保所有決策過程透明、公正,防止大股東操縱和內部人控制。這包括但不限于完善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的職責,確保權力制衡。此外,還要儘快建立一個全面的風險管理體系,覆蓋所有業務、員工、網點和流程,確保沒有盲點或死角,這有助於早期識別和處理潛在風險,在源頭上把中小金融機構的風險防範好、控制好。
(責任編輯:孟茜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