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制度運作中存在的問題,需要通過不斷深化改革來破解。期盼各地區各部門強化政策宣導、優化服務保障,壓實各方責任,激發參保人的積極性,努力構建起更廣覆蓋、更優保障的基本醫療保障網,切實解決好群眾看病就醫的後顧之憂,提升百姓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
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就業形式多樣化,適應人口流動和參保需求變化,持續鞏固拓展全民參保成果,夯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根基,國務院辦公廳8月1日公佈《關於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從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強化部門聯動、加快補齊短板、分類精準施策、優化參保結構、提高參保品質等多方面入手,努力構建更廣覆蓋更優保障的醫保網,在高品質發展中增進民生福祉。
基本醫療保險事關群眾福祉。進入新時代,為了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圍繞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體系作出重大部署,提出健全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社保制度,擴大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覆蓋面,全面取消在就業地參保戶籍限制。上述意見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為進一步優化醫保體制機制、織牢織密醫療保險網指明瞭方向。
我國的醫保制度始建於20世紀50年代,對保護勞動者身體健康、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經過多年改革,我國醫保制度取得了巨大成就,不僅醫保參保品質持續提升,參保結構更加優化,而且參保率持續穩定在95%。目前,我國已經構建起了包括城鎮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公費醫療保障,覆蓋9億多人的全世界最大基本醫療保障網,成為發展中國家解決病有所醫、醫有所保的典範。
與此同時,醫保制度運作中逐步凸顯出來的一些結構性問題也引起社會關注。比如,屬地參保原則讓一些進城務工的農民工、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靈活就業人員無法在工作地、常住地參保;醫保籌資機制不完善、個人繳費情況與基金報銷比例不掛鉤導致一些人參保意願不強烈;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鄉醫保的銜接機制不通暢、不同地域參保轉移接續難、報銷不方便不及時,導致一些參保人斷保、棄保等。這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參保人的切身利益,制約著醫保制度發揮更大效能。
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應。上述意見針對醫保制度運作中的現實問題,努力進一步織牢織密基本醫療保障網。為解決部分勞動者不能參保的問題,意見提出了超大城市要取消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在就業地參加基本醫保的戶籍限制;為解決一些人參保意願不強烈的問題,意見提出了擴大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範圍、居民醫保連續參保人員提高大病保險封頂線、基金零報銷有激勵、設置固定和變動待遇等待期等措施;為解決參保人報銷難、轉移接續難等問題,意見提供了加強便捷化參保繳費服務等措施。這些惠及全體人民的民生領域重大改革舉措,將更加有利於維護參保人的利益,更加有利於構建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險制度、持續鞏固拓展全民參保成果、夯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根基,更加有利於推進新型城鎮化的發展。
醫保制度運作中存在的問題,需要通過不斷深化改革來破解。期盼各地區各部門強化政策宣導、優化服務保障,壓實各方責任,激發參保人的積極性,把上述意見中增進民生福祉的各項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實到位,努力構建起更廣覆蓋、更優保障的基本醫療保障網,切實解決好群眾看病就醫的後顧之憂,提升百姓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
(責任編輯:孟茜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