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整肅私募行銷亂象 第三方銷售受衝擊最大
- 發佈時間:2014-09-17 16:3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監管部門針對現階段私募産品混亂的行銷形式給出更嚴格的管理措施。《金證券》記者從私募行業內了解到,本輪整頓中,第三方銷售受到的影響最大,其中第三方銷售網站上關於私募産品的公開宣傳最易“踩線”。
昨日,記者從國內多家知名第三方銷售公司處獲悉,雖然第三方銷售公司對這一監管情況早有預期,很早就開始商討對策。但是,截至目前並沒有特別可行的措施。深圳一家大型第三方銷售公司人士對《金證券》記者直言,商討結果仍處“曲線救場”階段。
宣傳易“踩線”
上週五,證監會就私募基金的宣傳推介標準做出了解釋。當天,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通過報刊、電臺、電視、網際網路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佈告、傳單、手機短信、微信、部落格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
這並不是監管部門首次表態要收嚴私募基金行銷監管,此次《暫行辦法》將主體從“非公開募集基金”擴大到“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銷售機構”;禁止的行銷方式也進一步延伸到“佈告、傳單、手機短信、微信、部落格和電子郵件”等更多的網際網路方式上來。
根據證監會的解釋,包括私募基金、證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等金融機構所從事的私募基金業務,其行銷方式都將被納入監管的行列。
不過,《金證券》記者從行業內了解到,第三方銷售公司受到的影響可能最大,其網站上關於私募産品的公開宣傳形式最易“踩線”。
“微信、微網志畢竟還可以做成小圈子的傳播形式,在細則不明確的情況下,可以打打擦邊球,但是網站上的廣告,很明顯就是面向公眾的了。”上海一家知名第三方銷售公司人士説。
據這位人士介紹,目前第三方銷售公司的行銷手段中,所謂的微網志、微信等新興網際網路行銷措施對新增客戶量的貢獻並不大,影響力和實用性都較高的還是網站上的廣告。
“如果網站不能公開發廣告我們怎麼辦?這是第三方銷售公司現在正在研究的問題。”上述人士説。
曲線救場
昨日,多家知名第三方銷售公司的相關人士在接受《金證券》記者採訪時表示,對私募基金行銷方式監管趨嚴早有心理準備。
“實際上,我們從去年就關注到這個問題,每次開會也都在討論這個事情,同行之間也在觀望,看看有沒有好的方式可以應對。”深圳一家大型第三方銷售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只是,截至目前第三方銷售公司在網站宣傳上似乎並沒有太大的變化。
該負責人無奈地説,商討的結果仍處於“曲線救場”的階段,“通過先註冊,後瀏覽的方式,儘量讓産品宣傳看似是針對特定客戶吧。”
融智評級高級研究員何衛玲對《金證券》記者表示,目前私募機構、第三方銷售公司等還未收到監管部門或者私募基金協會的相關文件,由於判斷産品宣傳是否針對“特定客戶”存在一定困難,因此預計這一監管措施真正實施仍需要一段時間。
值得注意的是,何衛玲提及近兩年私募市場上涌現了眾多的第三方銷售公司,規模都不大,行銷上很“兇猛”,一旦監管政策成行,大型第三方銷售公司面臨的將是銷售方式的轉型,而小銷售公司則可能被迅速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