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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通基金遭遇“官司門” 旗下一專戶産品爆倉引關注

  • 發佈時間:2015-04-29 07:1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田燕

  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合夥發佈産品的現象似乎變得越來越常見。然而一旦兩者合作的項目出現問題,投資者究竟應該向誰維權?

  近日,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專戶産品財通基金—銀閏鋮功1號(下稱“財通—銀閏鋮功1號”)遭遇了爆倉。有投資者因與財通基金協商未果,已向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該案已于4月中旬開庭審理,最終結果出爐還尚需時日。

  通道惹糾紛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對於私募基金公司與公募基金專戶的合作,雙方似乎均能各取所需。

  對於公募基金公司來説,與私募基金合作既可以收取通道費用較低,又幾無風險。因此公募基金公司經常樂於扮演搭建統一平臺、類似資金掮客的角色。

  對於私募基金公司來説,公募基金公司又具有私募基金以及信託公司平臺所缺乏的優勢。據業內人士介紹,對於品牌號召力尚不足的私募基金而言,期貨私募想要單獨發産品,可能難以通過銀行的名單審核。私募基金産品發行流程比較繁瑣,而走通道可以省去很多流程。此外,信託賬戶不能參與定增和網下打新,這對私募基金來説是個不小的限制,而公募基金則不受此限制。

  因此,即使已經獲得獨立發産品的身份,部分私募基金公司依然借助公募專戶或者信託公司平臺來發行産品。從此次被推上風口浪尖的銀閏投資來看,除了與財通基金合作發行的鋮功1號外,銀閏投資還與該基金公司合作發行了永安鋮功2號、嘉利穩盈鋮功6號、嘉利穩贏鋮功7號。此外,除財通基金以外,銀閏還和天弘基金合作發行了天弘銀河鋮功3號分級産品,和長安基金合作發行了長安銀閏鋮功5號。

  有業內人士透露,在與明星私募的合作過程中,部分公司議價能力相對較弱,所以産品多數由私募公司操盤。同樣爆倉的長安銀閏鋮功5號為例,長安基金為發行通道方,廣州銀閏投資有限公司為投資顧問,而長安銀閏鋮功5號的合同中明確規定由劉增鋮所在的廣州銀閏操盤。

  操盤陷疑雲

  讓我們把目光返回到此次備受關注的財通—銀閏鋮功1號,合同顯示,銀閏投資在該資産管理計劃中扮演的角色同樣是投資顧問。然而與長安銀閏鋮功5號不同的是,財通—銀閏鋮功1號同時規定不得委託第三人運作資産管理計劃財産。

  對於該資産管理計劃的背後操盤手,投資者和財通基金似乎各執一詞。

  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投資人律師稱投資人之所以選擇財通—銀閏鋮功1號,是因為早在簽約之時,工作人員説是由劉增鋮親自操盤。資料顯示,劉增鋮曾是期貨私募冠軍,有過一年6倍的卓越戰績。此外,以上所提及的媒體報道稱,網路上公佈的劉增鋮公開致歉信所述內容與該媒體所拿到的交易流水相符。

  然而,財通基金方面的觀點卻似乎與上述內容相左。報道顯示,合同中規定投資經理為甘甜和彭伊雯,不得委託第三人運作資産管理計劃財産,銀閏投資僅是投資顧問。究竟財通基金是否違規,尚待仲裁結果定奪。對此,財通基金向相關媒體表示,因為案件最終結果還未公佈,公司此時暫時先不做回應。

  資料顯示,在該事件中,財通—銀閏鋮功1號的投資者虧損近四成。暫不論財通基金在該事件所扮演的角色究竟為何,投資者此次遭遇嚴重損失從一定程度上暴露了基金專戶風控能力相對薄弱的問題。

  有評論人士指出,部分基金公司缺乏期貨産品運作管理的經驗,在風控上缺乏深入對期貨私募基金的策略、持倉品種、持倉比例、倉位等事前、事中風控細節的嚴格限制與監督。同時,對投資顧問的遴選、盡調也需要進一步完善。

  此外,滬上一位基金公司投資經理也指出,對於公募基金公司而言,投資者發生大額虧損所帶來的信譽損害以及安撫投資者情緒所付出的成本將遠大於其所獲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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