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鈞老鼠倉獲利140萬 被判一年半緩刑一年半
- 發佈時間:2014-10-23 08:36:38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田燕
9月18日錢鈞“老鼠倉”庭審哽咽請求記者控制報道篇幅
光大保德信基金公司原基金經理錢鈞“涉嫌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案于10月22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第一財經日報》從庭審現場獲悉,上海市一中院判決錢鈞“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緩刑一年半,並處罰金160萬元。
非法獲利140萬元
今年5月初,證監會通報了光大保德信基金以及嘉實基金、平安資産管理有限公司三名投資人員涉嫌老鼠倉的案情。而在通報之後四個月,錢鈞案一審於今年9月18日14時在上海市一中院開庭。錢鈞被控涉嫌非法交易金額1.22億余元,非法獲利140.17萬元。而最初,錢鈞啟動資金僅為一兩百萬元。
根據檢方在庭審中提供的資訊,2009年2月18日起,錢鈞利用表兄弟戴元東(音)的賬戶,通過公司配發的筆記型電腦、前後兩部手機,先於、同期或晚于其管理的基金買入,對包括航太電器、寧波富達以及國投電力等130余只股票,以本金100多萬元非法累計交易金額達到1.22億余元,非法獲利140.17萬元。
在此期間,錢鈞之妻馬佳(音)曾參與下單。錢鈞曾從戴元東的賬戶轉出50萬元,用於日常開銷及家庭房貸還款。根據檢方的公訴,錢鈞起初利用公司配發的筆記型電腦進行交易,隨後又使用了兩部手機進行下單。錢鈞稱,之所以會有兩部手機是因為之前用於下單的手機丟失,而在後來檢方向法院提供的證據中,錢鈞之妻的證詞顯示今年初錢鈞因為擔心被查所以將手機扔掉。與此同時,錢鈞之妻在2010年之後也曾多次參與下單,這些下單的資訊則來自於錢鈞。
被判一年半
儘管錢鈞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但無論是其個人還是辯護律師均表示有自首情節希望謀求輕判。而10月22日法院最終宣判結果為錢鈞“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緩刑一年半,並處罰金160萬元。
在之前的庭審過程中,公訴方表示,錢鈞有自首情節。錢鈞對犯罪事實沒有異議,但辯護律師對量刑提出了從輕發落申請,希望能判處緩刑。其理由是,錢鈞夫婦現在雙雙失業,2個孩子一個8歲,一個于2013年11月出生,目前還在哺乳期。公訴人當場駁斥從輕發落請求,稱應不予採納。
隨後錢鈞似乎顯得有些激動,表示基金從業人員不能從事證券投資的相關規定過於嚴苛。錢鈞稱在諸多的資産管理行業基金行業對從業人員禁止從事證券交易行為限制太多,而PE、VC等行業均鼓勵管理人對管理的資金進行跟投。
在第一次開庭之後的一個月後,最終錢鈞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緩刑一年半,並處以罰金160萬元。值得一提的是,就在錢鈞案宣判前一天,匯添富基金前基金經理蘇競老鼠倉案也在上海市一中院宣判,其非法獲利3652萬元,被判有期徒刑兩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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