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轉型模式探究 業務模式轉型多元化
- 發佈時間:2014-08-13 09:10:4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田燕
市場和監管環境的變化,要求基金公司謀求轉型。為此,需要完善基金公司治理結構,探索多元化的組織形式,突破公募業務發展的困境進行多元化的業務佈局,採取低成本的競爭策略進行運作模式的調整
市場和監管環境的變化,要求基金公司謀求轉型,以探尋更廣闊的發展空間。基金公司的轉型是多個層面的,涉及治理結構與組織形式、業務的佈局,以及運作模式的調整。為此,需要完善基金公司治理結構以及探索多元化的組織形式,突破公募業務發展的困境進行多元化的業務佈局,採取低成本的競爭策略進行運作模式的調整。
近年來,基金公司在不同層面的轉型上都取得了一些進展。包括:股東結構的多元化促進了公司治理的改善,公司組織形式多元化的探索也在推進;業務上的差異化發展也成效顯著,部分公司在專戶、子公司等業務方面都有較大的突破;專業化的分工以及低成本競爭策略要求基金公司在運營模式上實施外包策略,專注于提升投資管理能力。
公司治理與組織形式轉型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新的《證券投資基金法》放寬了主要股東的資格條件,這些法律法規和政策為進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建立長效激勵約束機制提供了良好的機遇。
實際上,基金行業在混合所有制方面的實踐已經走在了很多行業前面。從目前基金公司的股東背景來看,雖然大部分的控股股東是國有金融機構以及省級或地方政府背景下的企業,但海外機構參股的基金公司比例已高達43%,資産規模排名前十的基金公司中有一半擁有外資企業參股股東背景。民營企業參股的基金公司比重也達到了14%左右,部分基金公司正在啟動增資擴股。從治理結構來看,實施混合所有制的基金公司股權相對分散,可以避免“一股獨大”下股東過於強勢而引發的眾多問題。相對均衡的股權結構,有利於完善管理層的激勵約束機制。
隨著基金公司股東準入門檻大幅下降,股東結構將更加多元化。2013年底發佈的《國務院關於管理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有關問題的批復》中對股東資質的要求有兩個明顯的變化:一是符合一定條件的專業人士可以持有基金管理公司5%以上的股權,可以擔任主要股東和非主要股東;二是取消對股東組織形式的限制,也不再要求持續經營3個以上會計年度,為各類主體進入基金行業提供更加便利、均等的條件和機會。此外,證監會支援各類符合條件的機構和專業人士參與基金行業,促進公募基金向財富管理機構全面升級。
從內資機構控股股東來看,雖然銀行係基金公司在數量上遠少於券商係基金公司,但是在管理資産規模上已經超越了後者,大股東對基金公司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援。截至2013年年底,共有48家券商係基金公司,銀行係基金公司13家,信託係和綜合係分別有23家和7家。隨著銀行係基金公司在渠道上優勢的發揮,從2012年開始,銀行係基金公司管理的資産規模已經超越了券商係。此外,各家基金管理公司大股東的支援也延伸到了子公司的業務上。
專業人士持股等長效激勵約束機制的實踐已經展開。證監會要求探索能夠有效統一持有人利益、員工利益和股東利益的治理結構。堅持依法規範、公開透明、效率優先、兼顧公平、激勵與約束結合等原則,以有利於調動公司核心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前提,逐步探索員工持股等多元化的激勵約束方式。在2012年政策上放行高管股權激勵後,已有10家左右基金公司在設立的專項子公司上實施了股權激勵安排。在基金公司層面,中歐、天弘等基金公司高管持股計劃已經落地,很多公司都在為推進實行股權激勵做準備。
近年來,在基金公司組織形式多元化方面也開展了有效的探索。證監會和基金業協會都鼓勵探索基金管理公司合夥制、股份有限制等多元化組織形式,穩步推進符合條件的基金管理公司改制,為基金管理公司上市奠定基礎、積極準備。在實踐的層面,部分基金公司也在為上市做積極的準備。基金公司上市,獲得股權資本,改善資本結構,具有資本市場持續融資能力,將大大增強抵禦財務風險的能力,並且可在經營管理上經過資産業務重組來整合企業內部資源,也便於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政策。
業務模式轉型——多元化
長期的熊市使基金公司的發展模式受到了嚴峻的考驗,基金公司向現代資産管理公司轉型成為行業熱議的話題。隨著相關業務的放開和市場競爭的加劇,基金公司謀求業務的多元化發展,向現代資産管理公司轉型,通過業務的多元化和區域的多元化、産品策略的多元化來打造現代化的資産管理公司,化解業務單一所蘊含的風險。
從業務的多元化模式過程來看,國內部分大型基金公司在業務多元化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進展。在很長一段時間,證券投資是國內基金唯一的業務領域,公募基金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幾乎就是基金公司業務的全部,業務模式的變化相對較慢。雖然基金公司很早就開始謀求業務的多元發展,但在開始的一段時間,基金管理公司的客戶對象比較特殊,如2003年開始管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2005年開始管理企業年金。直到基金公司專戶理財的實質性啟動後,國內基金資産管理公司的初步框架才開始搭建。到了2012年底,證監會允許基金公司設立子公司從事非公募業務。隨後,基金子公司在2013年發展迅猛,部分子公司的盈利甚至超過了母公司。經過多年的發展,部分基金公司在業務的多元化方面已取得了很大的進展。從發展態勢看,未來公募基金管理業務仍將是資産管理業務中最為重要和最為主要的部分,主要是針對個人投資者的零售業務;委託資産管理業務是基金管理公司業務從零售産品向機構産品的延伸;養老金是未來中國基金管理公司重要的增量業務來源;境外投資管理業務是基金管理公司業務從境內向境外的延伸。
從業務的發展路徑來看,部分公司特別是中小基金公司優先發展專戶或子公司業務。隨著專戶門檻的降低,中小基金公司有機會通過專戶來拓展生存的空間。部分中小公司把更多的力量集中在特定的業務領域,突破了以往公募優先的發展路徑,優先發展專戶業務。相對於公募基金,專戶在投資範圍、産品和費用收取方式上都更靈活,這些方面可以發揮中小基金公司靈活的特點。在專戶業務上,國內外都有較為成功的例子。
在子公司方面,自從2012年底證監會允許基金公司設立子公司從事非公募業務後,基金子公司在2013年發展迅猛。由於基金子公司可以從事的業務面廣,各基金公司蜂擁而上,截至2013年底,已有63家基金公司設立了子公司,其中50家是在2013年成立。基金子公司成了基金管理公司拓展業務的重要途徑,主要從事的業務有類信託業務、股權質押業務、投資類業務、資産證券化業務以及通道業務,同時還可以作為陽光私募發行産品的通道,以及對接其他資産管理計劃。其中,類信託業務是主要領域,2013年起房地産信託一度是基金子公司專攻方向之一,有接近半數基金子公司涉足房地産類項目。
不過,很多中小公司走向了另一個極端,有的公司乾脆放棄公募業務,大力開展子公司業務和專戶業務。2013年,部分基金子公司的盈利甚至超過了母公司,部分基金子公司在成立的當年就實現盈利。但子公司業務中存在的風險引起了管理層的高度重視,在2014年年中收緊了對基金公司設立子公司的審批門檻,限制了對通道業務和資金池業務的開展。
運營模式轉型——外包
目前國內的基金管理公司,總體上來説是“小而全”的局面,高昂的運作成本令眾多小基金公司承受不起。面對如此困難的局面,基金公司應當考慮推行低成本的策略,專注培育基金公司的核心能力——投資管理能力,而把其他一些輔助的非核心功能外包。實際上,在美國的基金公司中,有些基金管理公司做所有的前後臺業務,另外一些基金公司內部只履行前臺功能(投資組合決策的制定和交易),通過合同的形式將後臺功能外包給外部服務提供商;還有的基金公司同各類諮詢機構簽訂合同,為其提供部分和全部的前臺業務功能。
基金公司實際上可以是一個合同管理的機構,可以通過與各專業機構簽訂合同、整合各類功能來實現基金的運轉。在基金行業,或更一般的金融服務業中,這些功能包括支付服務、資産轉換、管理風險、處理資訊等。作為資産管理機構,基金公司一般被視為是“生産”流動性、資産轉換、風險管理的工具。在基金公司的價值鏈中,有産品設計、研究、組合管理、基金銷售、服務等核心功能,通過這些功能來向客戶傳遞價值。通過基金價值鏈,一個組織能夠對創造産品和服務的關鍵能力有更好的理解。
當然,國內各類外部金融服務提供商的發展還不夠成熟和多樣,這會部分地制約基金公司外包策略的推行,但在整個資本市場發展和基金業轉型的過程中,外包策略也將會逐步地變得可行。在産品設計方面,目前已有基金公司考慮把産品開發的功能外包給外面的研究機構;在投資管理方面,未來的FOF産品的投顧功能也是可以外包的;在研究方面,現在社會上也有不少的專業研究機構,此外,券商的研究所也在轉型,這些研究力量都是基金公司可以整合的;在銷售方面,基金公司也有可能考慮整體外包基金銷售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