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再添26萬!美團旗下錢袋寶支付緣何屢屢被罰?
來源:國際金融報
美團旗下錢袋寶支付違規再次被罰。
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近日公佈的行政處罰資訊公示表顯示,錢袋寶支付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因四項違規被罰26萬元。
據悉,美團于2016年9月完成對錢袋寶支付的全資收購,目前錢袋寶支付由北京國通寶股份有限公司全資持股,最終受益人為美團創始人王興。
記者梳理髮現,美團涉足支付領域歷經“坎坷”,先後被舉報“無牌經營”、“代收代付違規”、“涉嫌挪用、吃利差”。2016年以來,美團旗下錢袋寶支付多次違規被央行處罰。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鄭曉紅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指出,從“無牌經營”到“代收代付違規”,再到“涉嫌挪用、吃利差”,美團支付頻遭舉報、屢次違規,背後原因可能是美團金融經營缺乏合規意識。
多次違規
依據蒙銀罰字〔2020〕第4號行政處罰資訊,錢袋寶支付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因未按規定落實收單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制度、未嚴格落實特約商戶資質審核制度、未嚴格落實檔案管理制度、未完整留存受益所有人核實資料,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對其罰款26萬元。
同時,錢袋寶支付呼和浩特市分公司總經理王慧穎對錢袋寶支付呼和浩特市分公司未完整留存受益所有人核實資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也對其罰款1萬元。
資料顯示,錢袋寶支付成立於2008年11月,法定代表人為趙建戶,註冊資本4.04億元,于2011年獲得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為首批27家支付機構之一。錢袋寶支付牌照許可業務類型覆蓋網際網路支付(全國)、行動電話支付(全國)、銀行卡收單(全國),有效期至2021年5月2日。
官網介紹,錢袋寶支付是美團點評全資控股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服務於美團點評自身業務及其合作夥伴提供支付解決方案並提供相應服務。天眼查App顯示,錢袋寶支付由北京國通寶股份有限公司全資持股,最終受益人為美團創始人王興。
事實上,這不是錢袋寶支付第一次被處罰。早在2016年,錢袋寶支付就因違反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管理規定、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規定被罰款12萬元。2017年4月,錢袋寶支付又因違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和《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被罰5萬元。
此後的2018年6月,錢袋寶支付因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對其警告並處罰款。2019年1月,錢袋寶支付因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相關制度規定,被央行處以罰款10萬元。同年4月份,錢袋寶支付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繫”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頻遭舉報
美團支付業務發展的並不順暢,取得支付牌照後屢次違規被罰,而在取得牌照前因支付業務屢次被舉報,從“無牌經營”到“代收代付違規”,再到“涉嫌挪用、吃利差”一次次被推上風口浪尖。
記者了解到,2016年2月,美團支付在美團App悄然上線,隨即遭到實名舉報。微網志認證用戶熊大律師熊萬里發表微網志表示,已向央行等監管部門實名舉報美團,美團及其所屬的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並沒有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因此其上線美團支付一事違反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禁止性規定,“甚至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
2016年6月,由於缺乏支付牌照,傳聞央行約談並叫停美團支付,責令美團3個月內將支付功能下線整改。不久之後,美團支付下線。
同年9月,美團點評宣佈完成對第三方支付公司錢袋寶的全資收購。不過,在美團宣佈收購後1個月,央行網站對外披露,錢袋寶因違反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管理規定、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規定,被罰12萬元。
“無牌經營”解決不久,美團支付業務再次被律師舉報違規。2017年8月,北京裕仁律師事務所發佈微網志稱,“近日,由我所張亮律師代理的舉報美團網涉嫌非法經營支付業務一案,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已經受理立案,目前正在調查中。美團網的代收代付款業務無證經營,已經違反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2017年11月13日,裕仁律師事務所再次通過微網志發佈消息稱,“央行下屬中國支付清算協會針對美團網‘代收付款’業務不符合《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協會將對美團採取自律措施,並責令美團進行整改。”
兩次被律師舉報後,職業打假人王海在2018年11月再次公開舉報美團涉嫌非法經營二次清算。王海認為,美團棄旗下已獲得支付牌照的錢袋寶不用,轉而通過並無相關資質的“三快線上”進行收單,涉嫌逃避監管以便於挪用資金或賺取利差。
被王海舉報涉嫌非法經營二次清算後,美團表示,公司已經按有關部門要求,與清算組織合作,按計劃推動整改方案實施。
(責任編輯:鹿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