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揭秘個人數據地下交易的“灰色江湖”:一條360借條數據僅售3分錢》一文發佈後,360借條“內鬼”大量泄漏用戶資訊,引發網友關注。360借條隨即發帖回應:已向公安報案。
近年來,因為個人資訊洩露遇困、崩潰的案例並不少見。看似無關緊要的手機號碼、身份資訊,卻能導致受害者垃圾短信氾濫成災、騷擾電話接二連三,被冒名辦卡辦證、借債欠款……運氣不好被“有心人”盯上,更是分分鐘變身精準詐騙的“待宰肥羊”,被行銷機構列為目標客戶,被博彩機構定向提供黃、賭、毒服務,被催收機構騷擾。360借條迅速回應,積極表態,體現了責任擔當,值得肯定。
然而,洩露用戶資訊,不僅僅是“內鬼”以身試法的問題,也暴露了企業安全系統漏洞、內部監管不善、對用戶資訊疏忽大意等種種問題,360借條還需高度重視、認真自我核查,自覺向社會公佈整改結果。僅用報警去尋求法律懲治違法者,而不去思考如何自省,既擋不住質疑之“箭”,也療不了用戶之“傷”。至少,從360借條的回應來看,我們沒有看到這一點。
違規泄漏他人資訊後患無窮,不嚴懲不足以正法紀、平民憤。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資訊。對違反者適用治安處罰、其他行政處罰、刑事責任等多重懲戒措施,情節特別嚴重者可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安機關對此歷來嚴厲打擊,相關法律多達50余部,各級監管手段也日趨嚴格和嚴厲。
近日,山東膠州中心醫院6000余出入人員名單資訊外泄,3名涉案人員被緊急行政拘留;浙江舟山某銀行因違規洩露客戶資訊被罰款30萬元,主要責任人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3年。就在前兩日,銀保監會發佈會就金融機構客戶資訊泄漏嚴正表態,客戶資訊保護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對損害客戶資訊安全行為零容忍。
徒法不足以自行。保護個人資訊,法律是紅線也是底線,相關部門的監管不可缺失,但與其事發後去追責、懲戒,不如事前預防,牢牢扭住與用戶隱私資訊直接打交道的相關企業這個“牛鼻子”,從源頭上控制資訊洩露。用戶是企業的“上帝”,雙方又協議在先,保護客戶隱私企業責無旁貸。
一方面,無論是360借條,還是此前轟動一時的華住集團、順豐,接二連三的資訊洩露事件,都與企業“內鬼”直接相關。員工監守自盜,被判刑追責理所應當,但企業才是用戶的簽約方和受益方,對員工疏于管理、內部制度架構不合理,資訊安全系統存在隱患,難辭其咎。
另一方面,企業在設備、技術、系統等各方面優勢突出,具備防止用戶資訊洩露的有利條件,對已經發生的洩露也有及時補救、止損的方法和手段。所謂能力越大,責任越大。如果拋開企業責任空談做大做強,不能問題都往公安、國家身上推,把自己摘得一乾二淨,無限消耗用戶信任。
何況,倒逼企業用心保護用戶資訊,將個人隱私數據裝進“保險箱”,有關部門也不乏手段。《網路安全法》第64條就特別提出,網路運營者、網路産品或者服務的提供者若違反用戶資訊保護相關法則,情節嚴重者,可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在這個網路科技飛速發展的時代,資訊“裸奔”與“便利”如影隨形,360借條洩露用戶隱私不是個案。但“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將恐深”,亡羊補牢猶然未晚,諱疾忌醫則貽害無窮。失去用戶信任的借貸平臺,還能走多遠,自己掂量。
(責任編輯:楊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