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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5日 星期六

證監會排查金融機構參與P2P 專家:重點防範旁氏騙局

  • 發佈時間:2016-04-29 07:0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畢曉娟

  分析人士認為,風險排查有利於規範機構的客戶管理,防範場外配資等違規活動再度重燃

  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27日在北京召開,《證券日報》記者獲悉,在證監會的“打非”措施中,證監會表示將主動排查處理證券期貨行業非法集資風險,組織對私募基金行業和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參與P2P業務情況進行風險排查。

  據悉,福建證監局在春節前曾下發通知稱,要求所轄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對P2P平臺融資類業務進行自查。此外,證監會3月18日表示,近期一家交易平臺違規操作私募産品收益權的拆分、轉讓業務,證監會則對其進行了查處。與此同時,證監會重申,將加大對違規開展私募産品拆分業務的查處力度。一經發現,將依法嚴肅處理。

  民信貸總經理常丹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受制于資産端的狹窄,此前P2P平臺會傾向於採集私募基金或證券期貨機構發行的資管計劃作為其資産的來源之一,但這與P2P監管細則相悖,也違反了私募基金合格投資人的規定。P2P平臺的投資起點非常低,有的是1元或50元,而私募基金和資管計劃的投資起點則高達100萬元,同時,私募基金的投資人必須通過嚴格的審核,若將其與P2P平臺的普通投資大眾畫等號,容易引發社會風險。其次是資訊披露風險。P2P平台資管計劃類資産項目存在資訊不透明問題,容易出現平臺將投資者的資金挪作他用的可能,不利於P2P行業整體風險的降低。

  針對金融機構涉水P2P業務的風險防範,常丹建議,監管層要重點防範非法集資和龐氏騙局,控制潛在風險,同時也要為創新留出空間。此外,資訊披露的監管也非常重要,尤其是採取什麼手段才能有效地保證P2P平臺資訊披露的真實性。

  常丹稱,由於前期監管力度缺乏,一些偽P2P平臺打著金融“創新”的幌子實施非法集資,對P2P行業的發展造成了不利影響。近期,監管層重拳打擊非法集資將進一步促進P2P行業去偽存真,對行業發展將是利好。

  “監管層對證監類機構參與P2P業務進行風險排查,有利於規範機構的客戶管理,防範場外配資等違規活動再度重燃。”常丹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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