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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 星期二

續展要求漸明 支付牌照發放進“反思”階段

  • 發佈時間:2015-12-08 06:5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畢曉娟

  首批支付牌照將於明年5月到期,監管層也一再強調機構續期的要求。繼央行日前下發《關於〈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之後,昨日(12月7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一位業內人士處獲悉,央行支付司一位負責人近日在一次會議上詳細解讀了關於支付牌照續展的相關要求和原則。

  上述央行支付司負責人表示,當時牌照發放依據“寬進嚴管”原則,但發牌後的市場情況並不理想,當前是一個需要“反思”的階段。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網際網路金融部助理分析師陳莉對記者表示,從續展五大原則來看,第三方支付監管政策趨於嚴格,但還是鼓勵其發展,讓支付牌照真正適用到有實力的第三方支付機構。

  續展並非二次準入

  據了解,第一批支付牌照將於2016年5月2日到期,第二批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的13家企業也將於2016年8月底到期。因此,第三方支付機構牌照續展愈發引人關注。

  今年11月,監管機構要求支付機構應于《支付業務許可證》有效期滿前6個月,向法人所在地的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出續展申請。同時,還列舉了11項條款。

  近日,上述央行支付司負責人又闡述了持牌支付機構在申請續展過程中的“申請自願”、“有效性”、“審慎性”、“完整性”、“穩定性”五大原則,還建議有些持牌支付機構要審慎對待此次續展工作。

  “這個是意料之中的常規檢查,央行作為監管單位就是要對支付機構嚴格把關,保障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這也是發放牌照5年來對支付市場的一次反思和總結,未來還會進行常規的檢查。”易觀智庫分析師郝竹婧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上述央行支付司負責人強調,續展工作是對支付機構5年來經營情況、合規情況、風險控制能力的一次常規性檢驗和評估,更是一種監管的手段,而不是二次準入,支付機構要真實反映自身經營、業務、技術等方面情況。

  據了解,鼓勵兼併與重組並不等於買賣牌照,更要防範以買賣牌照為目的的高價轉讓。同時,近期央行將審批一批之前提交的申請,後續將要求出資人變更提供股權轉讓協議等文件。

  與此同時,未來監管層也會加大對沒有實質性地開展業務,但也沒有擾亂市場等違規經營行為的“僵屍性”支付機構的清理力度。

  “僵屍性支付機構不能推動市場發展,浪費支付牌照的真正價值,清理也預示第三方支付行業洗牌即將來臨。”陳莉稱。

  上述央行支付司負責人也表示,在不浪費牌照資源的基礎上,更要讓支付牌照充分發揮出應有的價值,牌照要真正頒發給有能力做大做強的支付公司。”

  牌照發放或日趨嚴格

  除續展的要求之外,監管層近期還發通知集中整治無牌支付機構。

  據了解,整治無牌機構核心標準是機構是否在支付業務流程中對客戶資金具有處理許可權。具體業務形態包括網路支付、多用途預付卡發行與受理以及銀行卡收單,其中重點是後兩者。

  “對第三方支付監管趨嚴,目的還是遵循第三方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的意思,讓第三方支付機構回歸支付通道業務。”郝竹婧表示。

  陳莉也表示,網際網路金融包括支付行業的發展一直伴隨著亂象叢生,因此監管力度加強是可以肯定的。業務能力差,規模小的,不能實現行業良性迴圈的第三方支付機構面臨吊銷牌照的危險。

  上述央行支付司負責人亦坦言,當時牌照發放依據“寬進嚴管”原則,但大體而言,發牌後的整個市場情況並不理想,挪用備付金、無序發展等亂象時有發生。因此,現階段是一個“反思”的階段。

  去年7月來,央行沒有發放新的牌照,而且今年登出了浙江易士,廣東益民的支付牌照。

  未來第三方支付牌照的發放又將如何?有分析人士稱,隨著對第三方支付市場的整頓,登出牌照或成常態,而牌照發放也會越來越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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