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資金池”是對P2P平臺的保護
- 發佈時間:2015-07-22 08:0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田燕
資金池問題是影響網貸平臺健康發展的毒瘤,網貸平臺可借此進行貸款的期限錯配,也可以攜款跑路,還可進行信用風險的掩蓋。隨著監管細則的出臺以及實體經濟持續去杠桿化,P2P行業或將迎來陣痛。當前最為緊迫的,就是切除這個毒瘤,這是對網貸平臺健康發展最好的保護
近日發佈的《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規定,個體網路借貸機構要明確資訊仲介性質,主要為借貸雙方的直接借貸提供資訊服務,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非法集資;從業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這些規定有效解決了此前市場對P2P平臺定位模糊的問題——P2P平臺本應是資訊居間人,不得私設資金池。
在網際網路金融中,P2P網貸發展可謂突飛猛進。從實踐來看,P2P網貸有效地滿足了個體消費者的信貸需求,成為小微企業短期融資的重要方式,也為投資者獲得了不錯的收益。在P2P網貸野蠻生長的同時,問題平臺也在不斷增多。網貸之家數據顯示,僅在今年上半年,問題平臺就高達419家,是去年同期的7.5倍,並已經超過去年全年問題平臺數量。
P2P問題平臺不斷增多,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於P2P平臺的性質模糊。理想情況下,P2P平臺是資金投資者和資金需求者牽線人,僅僅作為資訊仲介,不應該介入雙方的資金交易,這就好比房産仲介只是收取資訊服務費。但現實情況中,有不少平臺偏離了仲介角色,甚至敢冒法律風險。對此,央行曾提出“三條紅線”:不得提供擔保,不得歸集資金搞資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可以説,這“三條紅線”所説的問題,直指P2P平臺定位不明確,尤其是中間賬戶即資金池問題。
目前,國內網貸平臺一般都在銀行和第三方支付平臺開設中間資金賬戶,實現資金的中間轉賬結算。而資金託管方的普遍態度是允許開戶但不承諾監管,這就使得中間賬戶的資金和流向情況處於監管真空狀態。由於無法評估網貸風險是否會衝擊銀行體系,銀行往往會拒絕為網貸行業提供第三方監管的要求,即使是在第三方支付的賬戶中,資金的調配權和使用權仍然在網貸平臺手中。部分缺乏監管的資金賬戶,就成為泛著油花的肥肉。由於網貸平臺可以自由支配資金,就使得中間賬戶儼然成為該機構為自己設立的一個資金池,池子的大小和池水的流向由平臺自己控制。一旦資金流向平臺賬戶或者個人賬戶,可能會碰觸非法集資的法律底線。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説,資金池問題正是影響網貸平臺健康發展的“毒瘤”,網貸平臺可借此進行貸款的期限錯配,還可以攜款跑路,也可進行信用風險的掩蓋。此次發佈的網際網路監管意見,明確P2P平臺是資訊仲介而非信用仲介,實際上是對P2P平臺性質的正本清源。這一定性,再加上資金的銀行存管,基本上切斷了平臺自設資金池及由此産生利潤的可能。
隨著監管細則的出臺以及實體經濟持續去杠桿化,P2P行業或將迎來陣痛,倒閉、違約、轉型等問題可能會接踵而至。當前最為緊迫的,就是切除資金池問題這個“毒瘤”,這是對網貸平臺健康發展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