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臺為何膽敢“傍上”銀監會
- 發佈時間:2015-05-25 07:22:50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田燕
面對“贏多多”的膽大妄為,銀監會不能僅自辯清白和善意提示。
日前,針對P2P平臺“贏多多”聲稱辦公地點設在銀監會辦公樓一事,銀監會緊急發佈聲明,“銀監會辦公樓僅為本部門使用,從未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入駐辦公。”銀監會同時還提示廣大群眾,對於此類欺詐資訊審慎甄別、高度警惕、防範風險。有金融業者指出,“贏多多”租住的鑫茂大廈並非銀監會的大樓,而是銀監會與保監會中間的連接部分,是寫字樓,可以對外出租。
應該説,就“贏多多”冒稱與銀監會合處辦公一事,銀監會的聲明是及時的。但是,作為P2P行業的歸口監管部門,銀監會需要做的,不僅僅是自辯清白,也不僅僅是旁觀式的善意提示,而應透過“贏多多”的個案,認識到當前P2P行業的亂象以及與之伴生的群體風險。
“贏多多”敢假借銀監會信用為自己背書,無非是如此更容易取信于投資者,或者更直截了當地説,更有利於其“圈錢”。
“贏多多”真是膽大妄為,而他卻絕非當下P2P行業的個案。事實上,最近兩年我國P2P行業,整體已進入瘋狂期,數量高達2000余家,而作為P2P模式發源地的英美,其P2P平臺的數量至今不滿兩位數。
瘋狂倍增必與風險滋生相伴隨,數據統計,僅今年一季度我國就有多達80多家的P2P平臺卷款跑路。
只要具備基本的金融常識,我們就應該明白,P2P平臺的風險滋生以及跑路不斷,其實是必然的。以“贏多多”此前推薦的承諾年化收益高達15%的理財産品為例,如果再加上財富端(包括辦公、推廣、業績提成等)、貸款端的審核、風控等成本以及“存貸期”錯配所構成的資金閒置成本,即使其“貸款端”能實現零風險的理想狀態,其貸給小微企業的利率也起碼要在22%以上。而且P2P平臺還得預留一定的利潤空間,如此算來,要做到合理的壞賬覆蓋率以及保持平臺的可持續發展,“贏多多”對小微企業的貸款成本起碼要在26%以上。
故而,在P2P行業亂象頻出之當下,面對“贏多多”這樣的個案,監管部門不能僅僅點對點式地自辯清白和善意提示,也不能總是延續此前的溫和式監管,而應儘快給P2P行業進行法規層面的清晰界定——P2P行業究竟是資訊仲介平臺,還是金融信用平臺?
如果已經明確將P2P平臺界定為資訊仲介平臺,那麼諸如自融、拆標、承諾收益、關聯方擔保等行為,監管部門不能總是在事實層面溫和提示,而應確切以非法定性並嚴格追究;如果是金融信用平臺,那麼則應借鑒針對商業銀行的準備金監管,而不是任其模糊在兩者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