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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強:網際網路金融應實行分級監管

  • 發佈時間:2015-03-05 08:35: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毅

  全國政協委員、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賀強向本次全國政協會議提交了《關於完善金融監管機制充分釋放市場活力的提案》。他建議,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應該摒棄“一刀切”,實行分級監管。

  賀強認為,認為,在雲計算大數據充分發展的今天,金融監管應該有理有據,“理”是法律法規,“據”則是科學量化的評價依據。建議監管摒棄經驗主義和教條主義,建立科學量化的風險評價機制,利用科學模型,得出量化的評價指標作為監管決策的參考和支撐。這也是科學監管的必然趨勢。

  賀強建言,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應該摒棄一刀切,實行分級監管。針對規模體量較大的創新産品和服務,不能單方面從可能産生的負面影響來定義監管的鬆緊。金融機構自身的風險控制能力以及風險承受能力也應當作為監管幅度調整的重要參考,進而避免過於從風險控制角度追求“抓大放小”,忽視了從行業發展角度“扶優限劣”。

  事實上,網際網路金融監管問題在本屆全國兩會政協會議上備受關注。全國政協委員、保監會前副主席李克穆説,網際網路金融在發展初期,各種各樣的狀況都會發生。現在既需要有社會的監督機制,也需要國家層面的監管措施。

  另一位金融領域的全國政協委員——原中國東方資産管理公司總裁梅興保也拋出了與李克穆相近的觀點。他説,網際網路金融這種跨界的金融方式給監管層提出了挑戰,監管層應該以創新的思維和方式來思考和管理,改變過去的監管方式。

  致公黨中央、民建中央也紛紛就此準備了提案。致公黨中央的提案建議:明確不同業態的業務監管主體,將網際網路金融納入我國金融監管框架,實現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主體自治三者有機結合。

  民建中央的提案建議:構建多層次的網際網路金融監管體系。首先,加強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協調,建立包括“一行三會”、工商、通信、司法等相關部門在內的聯席會議制度。其次,建立與網際網路金融相關的配套法律體系,包括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機制、電子合同有效性確認、小額賠付制度、網際網路金融犯罪等法律法規。再次,充分發揮網際網路金融行業自律組織的作用,實現對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的自我管理。最後,建立網際網路金融機構的資産負債、流動性等數據報表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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