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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善祥:用負面清單 促P2P規範化發展

  • 發佈時間:2015-02-26 08:1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畢曉娟

  百花齊放又亂象叢生的P2P行業從來都不缺乏新聞。

  1月20日,銀監會宣佈進行機構調整,新設銀行業普惠金融工作部,P2P網貸劃歸該部門監管;截至1月26日12時,今年新增P2P問題平臺的數量已達51家,平均每天都有2家平臺“消失”;1月27日,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公開表示,年內將出臺網際網路金融的一系列監管規則…… 儘管面對頻現的P2P平臺跑路倒閉事件,監管層接連釋放監管信號,但在“靴子”落地之前,業內關於“採取何種監管方式規範P2P行業發展”的討論從未停止。

  據悉,已走訪調研了全國上百家P2P平臺的中國網際網路金融誠信聯盟,目前正在起草相關決策建議參考。 “‘法無禁止即可為’的負面清單模式更適宜促進P2P發展”, 在中國網際網路金融誠信聯盟秘書長袁善祥看來,“鼓勵創新,走可持續、健康發展之路,是銀監會對2015年P2P行業發展提出的‘一號精神’。與‘正面清單’相比,‘負面清單’劃清了底線,底線以外的都可以做,更能鼓勵創新,P2P網貸行業的發展空間也將更大。”

  首先應厘清P2P與偽P2P

  去年9月,銀監會首次提出P2P十大監管原則,明確P2P平臺是為雙方小額借貸提供資訊服務的資訊仲介,不得建立資金池,將從註冊資本、高管人員的專業背景和從業年限、組織架構等方面對P2P行業設置準入門檻。

  “P2P行業的發展實際上提供了傳統民間借貸浮出水面的途徑,而傳統的民間借貸本身灰色成分多,資金進出等監控不易,大規模非法集資風險很大。目前監管細則尚未出臺,行業還沒有準入門檻和條件限制,也就出現了魚龍混雜的局面,大量偽P2P打著網際網路金融的概念,行自融之實。”袁善祥介紹説。從去年上半年江蘇一家P2P平臺被判非法集資,到去年8月深圳一家P2P平臺因非法吸收1.267億元公眾存款成為業內最大的非法集資案,據統計,截至去年9月,全國因涉嫌自融被立案偵查的P2P平臺超過30家。“這些以自融甚至詐騙為目的偽P2P平臺大行其道,讓投資者損失慘重。監管首先要提高行業準入,設定行業門檻,明確P2P監管底線和標準,明確告知大眾符合什麼條件的才是P2P。”袁善祥指出,要厘清P2P與偽P2P,然後再對P2P實行監管,讓偽P2P無處藏身,提高其違法成本。

  負面清單的良性多米諾

  早在2013年,央行在九部委聯席會議上就對P2P網貸行業非法集資做出風險提示,建議建立P2P第三方託管機制。對此,袁善祥認為,P2P行業提高準入門檻後,資金、證據託管勢在必行,電子合同、交易記錄等現有技術也將進行規範。“無論是引進相關人才、硬體設施、購買第三方託管服務,還是認證證書、引進U盾等,都將推高整個行業的成本,造成讓利給投資者的收益減少。長此以往,投資人也逐漸會將投資定位在理性穩健的平臺,競爭格局將有所變化。”袁善祥補充道。

  對投資人而言,P2P發展的規範化發展將會實現P2P平臺資訊披露陽光化、部分“去擔保化”。其中,部分“去擔保化”會使得投資人需要為自己的投資行為承擔一定程度的責任,引導投資人更加理性的投資。去年11月,深圳P2P平臺貸幫網對千萬逾期壞賬拒不兜底的做法在行業內掀起巨浪,使得潛行在P2P當中的剛性兌付神話被打破,成為P2P放棄兜底、去擔保化的第一例。“另外,P2P行業實現監管之後,各P2P平臺的數據將於監管層指定機構實現對接,所有數據將有案可查。”袁善祥提到,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也會使P2P行業操作嚴謹性加強,“包括對操作主體身份的識別,並備份存儲到第三方,這樣債權將得到清晰認定,投資者會更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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