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金融要重視産品監管
- 發佈時間:2014-10-30 02:11:46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畢曉娟
上周,在由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等5所政法院校發起的2014網際網路金融創新與法制論壇上,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保護局局長焦瑾璞建議,網際網路金融監管下一步首先要重視金融行為和産品的監管。
在焦瑾璞看來,網際網路與法制建設強調的一個主題就是法辦風險。尤其是在目前金融創新特別多的情況下,怎麼來規範這些創新的發展,成為一個重大命題。他建議下一步首先要重視金融行為和産品的監管,重視行為經濟學在金融方面的應用。應該更多地優化金融消費者的環境,在産品創新方面提高透明度,接受社會的監督。在金融領域可以引進和研究冷靜期制度,去消除資訊不對稱的情況,避免消費者與金融機構在突如其來的重大事件中利益失衡,使市場秩序更加合理。
事實上,關於産品監管,地方監管機構已有聲音發出。近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黨組書記霍學文提出,北京網貸行業的監管將以産品登記、資訊披露、資金託管三大原則為監管辦法;同時,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已經上線了首都金融安全監測平臺。霍學文提出,將以産品登記、資訊披露、資金託管三大原則為監管辦法,通過北京網貸協會實施,要求所有在北京市發行的理財産品的平臺、機構,必須到北京市網貸協會登記。
行業參與者對於監管也是翹首以盼,搜易貸創始人兼CEO何捷呼籲,期望行業法律監管制度儘快出臺,減少監管部門帶給投資人不明確的因素。希望在不影響創新的前提下,盡可能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從而改變目前市場上平臺魚目混雜狀況,讓收益與風險回歸投資的本質,建立立體化的保障體系,真正實現風險定價,從而使整個行業得到健康的發展。
與會專家表示,隨著網際網路金融的快速興起,傳統金融體系的審慎性、規則性、自律性受到了新的挑戰。而鼓勵支援網際網路金融發展,離不開良好的發展環境,尤其是法制環境。同時,金融創新要遵循底線原則,要建立在合法合規基礎上,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作為監管機構則要正確認識金融創新和金融監管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