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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800萬元花梨木蒸發後續:有人非法轉移

  • 發佈時間:2015-06-26 13:17:08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田燕

  

當時查扣花梨木現場

  

  

當時查扣花梨木運輸車

  6月16日,本報以《花梨木真能“縮水”8年減輕1389斤,至少損失800萬元》為題,詳細報道了2006年5月26日和2007年5月26日,當時的海口市木材檢查站執法人員兩次查扣總重量為4180斤的花梨木,這批經過兩三年風乾的花梨木,移交到了海口市林業局林政處位於靈山鎮的一家隔離苗圃後,在2012年12月準備拿出來拍賣時,發現竟然少了1169斤。文章見報後,在社會上引起強烈的反響,不少讀者打電話希望繼續跟蹤報道,全國65家網站進行了轉載,百度搜索量三百餘條,今日頭條閱讀量達到877908人次。

  林業局幹部疑惑

  涉嫌非法轉移花梨木造成損失800萬責任誰來擔?

  “查遍所有林業法律法規和海口市市委市政府各項規章制度,沒有一個理由需要轉移兩批查扣的花梨木。”時任海口市林業局副局長、現任海口市扶貧辦公室副調研員鄭大威説,查扣的4180斤花梨木,存放在原海口市木材檢查站的合法倉庫內,三年都沒有出現丟失被盜,理應不需要轉移,可以直接處理拍賣。鄭大威説,要轉移查扣的花梨木1980公斤,違規之一是沒有召開局務會議研究決定。即使召開局務會議通過,也必須上報海口市政府同意後才能轉移,因為畢竟這批花梨木涉及到800多萬元,不是哪一個領導就能擅自拍板決定的。

  國際旅遊島商報記者在跟蹤採訪中,時任海口市林業局副局長鄭大威、郭建(現升為調研員),現任海口市林業局郭清齡副調研員回憶當年就此事並沒有進行論證,也沒有召開局務會議,更沒有上報,而是有關工作人員根據某領導的意思,將查扣的1980公斤花梨木涉嫌進行非法轉移。

  “依照有關規定,對這兩批花梨木予以沒收並雙人雙鎖存放在單位倉庫裏,必須是海口市林業局和所屬下屬單位辦公存放物資的固定場所,然而此次海口市林業局將查扣的1980公斤花梨木卻按某領導的意思拉到海口市林業局租的位於靈山鎮的隔離苗圃內,該苗圃並不具備看管條件,且那的工作人員是聘請的,是某領導的表弟。”鄭大威不解地説,當時海口市森林公安局和新海林場都有固定的合法場所,為何不放在哪?其用意可想而知。

  業內人士不解

  罰沒的花梨木超過三個月以上可拍賣為何處理

  郭建調研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罰沒的兩批花梨木,他當時也不清楚轉移,直到新上任的李世高局長和他以及其他領導檢查工作時,提出給保管的花梨木換鎖,此時自己才知道花梨木存放在哪,後來又知道花梨木少了很多,當時很多人都表示驚訝。對於不知情,郭建調研員解釋説,也許原來的領導保密工作做得好。

  郭清齡副調研員很肯定地説,對於兩批花梨木是否需要轉移,當時海口市林業局沒有開會進行論證,也沒有召開局務會議討論。

  海口市林業行政執法支隊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一般查扣的物資,只要沒有異議,超過三個月以上就可以進入拍賣等程式進行公開處理。然而,兩批花梨木從沒收到準備拍賣長達6年多,為何在此期間將價值昂貴的花梨木不拿出來進行拍賣,而選擇轉移到隔離苗圃呢?由此造成的損失責任到底該由誰來承擔?

  早前報道:花梨木竟能“縮水”?海口查扣花梨木8年減輕1389斤

  2006年5月26日和2007年5月26日,當時的海口市木材檢查站執法人員兩次查扣總重量為4180斤的花梨木,依照有關規定,對這兩批花梨木予以沒收並雙人雙鎖存放在單位倉庫裏。後因倉庫存在安全隱患,于2009年6月27日報海口市林業局同意後,將此批花梨木移交給海口市林業局林政資源管理處(以下簡稱林業局林政處),移交時重量為3960斤,對於少了220斤的原因,當時木材檢查站的領導解釋為木材存放時間較長後水分減少導致。

  令人奇怪的是,這批經過二至三年風乾的花梨木,移交到了林業局林政處位於美蘭區靈山鎮的一家隔離苗圃後,2012年12月準備拿出來拍賣時,這次發現竟然少了1169斤花梨木。多位當時的執法人員告訴國際旅遊島商報記者,這次丟失的花梨木,其中有一根長3米、寬30公分的老料。業內人士估算,這批丟失的花梨木價值在800萬元左右。墻未破,鎖未砸,為何價值連城的花梨木會不翼而飛,成了無頭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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