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玻璃製品冒充玉器詐騙錢財被判刑
- 發佈時間:2014-09-22 09:33:47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48歲的安徽人董某低價購入玻璃製品冒充玉器詐騙被害人夏某1萬元,被檢察機關以詐騙罪提起公訴。近日,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董某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檢察機關指控,2013年5月1日9時許,被告人董某在本市豐台區某銀行門前,以玻璃制工藝品假冒玉器,詐騙被害人夏某人民幣1萬元。後被查獲。
庭上,董某表示認罪。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董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處罰。鋻於被告人董某能當庭認罪,且違法所得家屬已代為退還,故該院對其酌予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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