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個人養老金頂層制度設計出爐兩週年。2022年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同年11月份,個人養老金制度在北京、天津、上海等36個城市(地區)先行啟動實施。
《證券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兩年來,個人養老金制度運作平穩有序,但仍需撬動更多人繳存。
開戶情況如何?
“我是前一陣在辦理2023年度個稅匯總後,在同事的‘勸説下’才去開戶的。”在郵政系統工作的馬女士告訴《證券日報》記者,由於個人養老金賬戶中的繳存資金需要參加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即退休後才能領取,因此此前自己一直在猶豫。
“不過,我在進行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時發現,即便是扣除了6萬元個人所得稅起點,以及贍養老人、房貸貸款等專項附加扣除後,仍要補繳一部分個稅。但如果我在個人養老金賬戶中每年‘頂格’繳存的話,不僅會抵掉一部分個稅,且早繳費還能賺取定存利率,最重要的是退休後有一定的保障。”在馬女士看來,這無論怎麼算都是一筆相當合適的買賣。
《意見》明確,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而此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公告也明確,在繳費環節,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繳費,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在投資環節,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公開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底,36個城市(地區)個人養老金試點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人數超過5000萬。中國財政學會績效管理專委會副主任委員張依群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總體來看,目前個人養老金的繳存總體符合當前經濟發展狀況和家庭收入水準,無論是戶數、金額、品種都屬於正常狀態。
不過記者注意到,目前也出現部分賬戶空置等情況。
近日,記者採訪了長春、杭州、哈爾濱、天津、南昌、上海等10余個城市的投資者發現,“完成任務”“開戶獎勵”“在網點辦其他業務時被指導開戶”是部分人群開設個人養老金賬戶的主要原因。而對於尚未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的人來説,一部分是因為目前的個稅起徵點以及專項附加扣除已能完全覆蓋個稅抵扣;還有一部分則認為此項投資並不具備“性價比”。
“當時開這個賬戶完全是為了幫朋友完成開戶指標,再配合銀行給出的繳存活動等,稀裏糊塗就開了,就存了幾十元錢。”在長春工作的朱先生對記者説。
“從我們的角度來説,雖然分行會就個人養老金賬戶的開戶情況給我們下達一定的指標,但這項業務的推動也確實面臨一些困難。一方面,儲戶認為錢還是攥在手裏比較好;另一方面,也與個人養老金賬戶中的理財産品優勢不明顯有關。”杭州某商業銀行客戶經理付小姐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如何撬動更多人參與?
對於“開戶熱、繳存冷”這一現象,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研究員婁飛鵬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分析,主要原因在於,在個人養老金金融産品數量增加的同時,産品同質化問題較為明顯,導致無法有效滿足投資者個性化偏好。此外,理財、基金、保險類個人養老金産品通過銀行渠道代理銷售,在發展初期存在機構合作不暢、産品準入速度較慢等問題,限制了投資者的選擇空間。
此外,在養老金融50人論壇發佈的《養老金融評論》(2024年第3期)中,養老金融50人論壇核心成員、中歐國際工商學院教授汪泓表示,個人養老金制度實施面臨以下幾個方面的挑戰,一是稅收優惠政策精準度有待加強;二是個人養老金産品吸引力須加大;三是服務便捷度有待提高;四是安全監管力度有待加強。
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資本金融係教授胡繼曄也認為,個人養老金賬戶的資金應該投資於安全、穩健的金融産品,如個人養老保險、基金等。但目前個人養老金投資渠道和産品還不夠豐富,需要進一步擴大投資範圍和産品種類。
今年1月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在2023年四季度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個人養老金制度運作平穩有序,先行工作取得積極成效。在下一步工作安排中提到,將“推進個人養老金制度全面實施”。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提到,“在全國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積極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
“未來隨著我國經濟實力持續增強和家庭收入不斷增長,個人養老金仍會保持穩定增長態勢。”張依群表示。
胡繼曄認為,目前很多人對個人養老金制度不了解,或者了解不充分,仍需要加強宣傳和引導,讓更多人了解並參與進來。同時,還需要探索更加合理的繳存比例和金額,以吸引更多人參與。
張依群認為,從宏觀上看,需要形成良好的市場預期和發展信心。從微觀上看,需要繼續提高個人收入,增強居民家庭金融消費能力和生活保障能力,更好消除後顧之憂。同時,還需要改進個人養老金繳費方式和産品配置,更好滿足個人繳存和支取需要,改善繳存戶的預期收益。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