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父母為行騙女兒還債7年 未償清其再騙20萬
- 發佈時間:2016-01-22 08:51:24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提到父母,她沒有忍住淚水。
2008年,她因為辦出國勞務騙了別人8000元,加上罰金和做生意借的錢,靠低保金生活的父母替她還債還了7年。
2009年,債沒還完呢,她又“重操舊業”,以幫人找工作為名詐騙了約20萬元,然後逃到遼寧。近日,45歲的她落入法網。
昨天,新文化記者在看守所內問她,為什麼要行騙,她想了想説:“因為愛情。”
巧合之下幫人辦成工作
1月19日,吉林市公安局龍潭分局新安派出所民警徐鵬向新文化記者介紹,這起案件要從2009年説起。
當時王某在吉林市一家知名酒店擔任服務員領班,男友陳某沒有固定工作。陳某以前結過婚,雖然離了,但是和前妻的姐姐劉女士關係不錯,有時候還一起打麻將。
有 一次打麻將的時候,劉女士稱女兒小白正為找工作發愁。而王某在酒店上班時認識了一個在法院工作的人,便稱可以幫忙介紹工作,並向劉女士要了2.5萬元。別 説,這件事真辦成了,小白到吉林市某法院當了一名速記員。劉女士認為王某很有能量,但是她不知道,王某是偶然間聽説法院當時正在招收速記員,便幫著小白報 了名。
“其實當時只要條件符合,都可以成為速記員,不過沒有編制。”徐鵬介紹,王某把2.5萬元自己花了。
以辦工作為名詐騙逃跑
“這件事上,我不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雖然人家法院那頭沒要錢,這錢也應該算我的。”1月21日,吉林市看守所內,王某説,再往後的事,就是一步步給自己挖坑了。
當小白提出速記員沒有編制,想換個工作時,劉女士再次找到了王某。此時,王某想起來不久前聽到的吉林市政府某位領導的名字,便謊稱認識他,可以幫忙。
這 樣,王某以疏通關係、找人替考等各種名義,先後要走了劉女士10余萬元。另外,劉女士的侄子也想辦工作,於是王某又要走了近10萬元。但是,這回她已經辦 不成什麼事了。直到2010年,王某的手機變成空號,人也杳無蹤跡,劉女士才意識到被騙,到公安機關報了案。但民警多方尋找,始終沒有王某的消息。
低保父母幫她還債
“打盜騙保民安”冬季治安攻勢開展以來,新安派出所民警顏卿重新梳理此案,來到王某家裏走訪。想不到王某的父母竟然求民警儘快將她抓到。
原 來,在2008年的時候,王某就因出國勞務詐騙8000元被抓過一次,加上罰金一共2.4萬元,後來取保候審。她和前夫做生意還借了好幾萬,一直沒還上。 “她父母身體不好,靠低保金度日,一直到2014年才把這些錢還清。這下子又出來20萬,她父母實在管不了了。”顏卿説。
王某的父母還説,她從小就沒正事。“(上世紀)90年代的時候,家裏有臺彩電是相當了不得的事。可是她因為沒錢花,偷摸就給賣了。那會兒她20來歲,早過了不懂事的年齡。”徐鵬介紹。
2015年12月,顏卿等民警梳理各方面線索,綜合評判後認為王某應該在遼寧省阜新市,便追了過去。可是到了她打工的浴池,得知她因為經常偷吧臺內的錢被開除了。
最終,民警通過摸排走訪工作找到了王某。她承認了詐騙事實,並稱錢早就花沒了。如今王某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現被羈押于吉林市看守所。
對話
有家不敢回 只能在跟前轉(這是王某第一次在看守所迎接春節,她説自己心裏很不是滋味,很難受。外逃的時候,她都是一個人過春節,但是很想家,切身感受到了“每逢佳節倍思親”。)
新文化:馬上要過年了,你卻在看守所裏。
王某:(這種滋味)很不好受。以前我進來過一次,那是2008年,也是因為詐騙。但是那次是夏天,而且很快就取保候審了,不像這次,到年根兒了。一想到長到45歲了,要在看守所過年,心裏就難受。
新文化:想家嗎?
王某:想。説不想是假的,經常想我爸媽。新文化:你對家的理解是怎麼樣的?
王某:家是我最渴望的東西。父母拿我當掌上明珠,可是我沒學好,做錯事了。
新文化:想家的時候會跟父母聯繫嗎?
王某:知道我身上有事,不想拖累他們。有的時候實在想家了,就悄悄坐車回吉林,也不知道該找誰,家人、朋友都不敢聯繫,就只好自己盲目地溜達。打車繞著家跟前轉兩圈,在大街上隨便轉悠轉悠,然後就回遼寧了。其實回來也不是要幹啥,就是覺得看一眼,心裏能舒服點兒。
因為愛情,才走到今天
(王 某以前在吉林市一家知名酒店做服務員領班,每月工資3000元左右,這在當時也算不錯的收入了,為什麼要行騙呢?王某的理由是“因為愛情”。她有過一次短 暫的婚史,還有一個處了四五年的男友陳某。但在她的話語中,分別用“前夫”和“丈夫”來稱呼,儘管她和陳某沒有登記,甚至早已分道揚鑣。)
新文化:我發現你説起陳某喜歡用“丈夫”這倆字。
王 某:其實我們沒有正式結婚,就是在一塊過日子。我原來結過婚,但是過了一年多就離了,後來認識了陳某,感覺很好。他大我兩歲,是下崗工人,不過家裏條件還 行,父母總給錢。但是他成天打麻將,好吃喝,總是在浴池裏混。現在想想我也是賤,就是喜歡人家,離不開他。要不然,也不會走到今天。
新文化:你是為了他才行騙的?
王某:嗯。開始那次幫辦工作白得了兩萬五,我們很快就花光了。後來沒錢了,我掙的錢也不夠他花啊,還總吵架。我就尋思怎麼弄錢,正好他的前大姨姐又要辦工作,我們就尋思再要點兒,然後就一步步越來越多了。
新文化:你對他很好吧?
王某:是啊。用騙來的錢買“貂兒”,我買了一件,給他買了兩件。
新文化:後來分開了因為啥?
王某:錢花沒了,又開始吵架。而且還不上錢啊,我覺得應該一人還一半,他也知道錢咋來的,可是他不同意,還打我,我就走了,再也沒聯繫。我覺得我的人生是失敗的,我的婚姻更是不幸,要是當時喜歡的是正經過日子的人,不能這樣。
“我是挺混蛋的”
(在整個採訪中,談及過往的婚姻、愛情或者詐騙行為,王某都很鎮定。但是,一提到她的父母,眼淚就嘩嘩流。她覺得,這輩子最對不起的就是父母。)
新文化:你知道2008年那次詐騙,連賠償加罰金,再算上你以前的欠款,是怎麼還的嗎?
王某:我父母還的。新文化:你知道他們什麼時候還完的嗎?
王某:不知道。新文化:他們從2008年開始還,一直還到2014年,還了7年。
王某(捂臉哭):我對不起他們……我爸媽身體還好嗎?我都好多年沒見到了。就上次送衣服的時候看了一眼,也沒怎麼説話。
新文化:他們對你很失望,很傷心。
王某:我是挺混蛋的,恨我也正常。都是我自己作的。新文化:20多歲的時候,為啥把彩電偷摸賣了啊?
王某:那次是我想引起他們的注意,還把窗玻璃砸了。從小到大我就任性,想幹啥就要幹啥。那會兒家裏條件還挺好,基本上要啥都能得到,得不到我作一下也就得到了。
新文化:你覺得是父母太溺愛你了,才導致今天?
王某:不是。我父母對我弟弟也挺寵,他就不這樣,打小就懂事。我純屬自己走歪路了,不聽話。兩個對象,我爸媽都不同意,我就是不聽。現在想想,老人説的話對啊。
新文化:你以前經常騙人嗎?
王某:其實真的不是,我以前不説謊的。但是,你説我不好吧,認識我的人都説我還不錯,我人緣還挺好。你説我好吧,還幹出這事來。唉!我也不明白自己!
有的時候實在想家了,就悄悄坐車回吉林,打車繞著家跟前轉兩圈……
用騙來的錢買“貂兒”,我買了一件,給他買了兩件。
你説我不好吧,認識我的人都説我還不錯,我人緣還挺好。你説我好吧,還幹出這事來。唉!我也不明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