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假七天加班費 至少1586.8元
- 發佈時間:2015-10-08 07:09:58 來源:深圳新聞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剛剛過去的十一長假,不少人出遊或返鄉探親,但還有一部分人堅守在工作崗位。加班費該怎樣算?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十一加班按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不同,員工可獲“三薪”、“兩薪”;如果7天“全程加班”,最少可拿1586.8元加班費。
今年十一國慶節共放假7天,放假時間是10月1日至7日。十一長假期間,按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的不同,員工如果加班,用人單位必須分別支付3倍及2倍工資。十一長假中,一類是法定節假日,即10月1日、2日、3日;另一類是休息日,即10月4日、5日、6日、7日。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應按照不低於員工本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300%支付。同時,法定節假日加班,是不能用安排補休來衝抵加班費的,必須支付勞動者加班費,也就是説必須“補錢”;休息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照不低於員工本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200%支付,也就是説可以“補錢”或者“補休”。
具體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分別為: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在計算加班工資時,月工資基數按勞動者與企業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確定。如果勞動合同沒有約定,則按勞動者實際工資標準確定,但不得低於深圳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目前是每月2030元。如果一名員工按照深圳最低工資標準領取工資,那麼,他在法定節假日加班每天應領取加班費:2030÷21.75天×300%×1=280元;休息日加班每天應領取加班費:2030÷21.75天×200%×1=186.7元。如果該名員工整個十一假期都在加班,加班費總計為:(280×3)+(186.7×4)=1586.8元,這也就是説如果員工十一假期全程加班,拿到手的總加班費不得低於1586.8元。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醒,企業如未按規定支付工資,勞動者可撥打電話12333舉報,企業將面臨最高5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