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陸豐“墳爺”被追訴行賄公安局長20萬元
- 發佈時間:2015-09-18 08:41:0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鄭夢琦
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17日對陸豐“墳爺”案進行第二次開庭審理,公訴機關追加指控其向時任陸豐市公安局局長陳俊鵬行賄20萬元。
廣東省汕尾市、陸豐市原人大代表,陸豐市潭西鎮安福公墓園負責人林耀昌此前因承包公益性公墓涉嫌非法經營斂財,被多家媒體曝光,被稱“墳爺”,備受社會關注。該案于2015年1月13日進行了第一次公開開庭審理,林耀昌拒絕承認構成該罪。
因林耀昌涉嫌非法佔有農用地被陸豐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後,通過中間人向時任陸豐市公安局局長陳俊鵬行賄20萬元,在第一次開庭後,檢察機關向法院對此追加起訴,指控林耀昌還犯有行賄罪。
在當天的庭審中,林耀昌對被追加指控的行賄罪當庭認罪,承認送了20萬元現金給時任陸豐市公安局局長陳俊鵬,但認為其並無謀取不正當利益。
林耀昌的辯護律師為其作了行賄罪的罪輕辯護。辯護律師稱,林耀昌是認為當地公安機關對其錯誤立案才行賄,情節輕微,林耀昌曾對家鄉經濟發展作出過貢獻,希望法院對其免除刑事處罰。
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