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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23名超齡環衛工被辭 有老人流淚:叫我咋辦

  • 發佈時間:2015-08-12 07:46:02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明江

  8月初的一天,西安氣溫高達38攝氏度,但這裡的23名超齡環衛工卻感到一股寒意,直達心坎兒。

  毫無預兆地,他們在這天被告知“明天不用來了”。輕飄飄的一句話,仿佛一盆冷水猝不及防地倒下,澆熄了這些65歲以上老人晚年生活裏那微弱的希望之火。

  接到通知後,當了18年環衛工的藺老伯在巷子裏拾了一夜的破爛。和其他被辭退的老人一樣,他沒有社保。

  “我每個月還得交房錢,你們叫我咋辦,我真是沒法説!”面對記者的鏡頭,依舊穿著橘黃色環衛工作服的老人忍不住流下了心酸的眼淚。

  晚景淒涼,老無所養,這樣的畫面著實令人揪心。由此,人們很容易將對弱者的同情轉化成對環衛管理部門的指責:如此潦草地把老人們打發掉,未免太不近人情、太不負責任了吧?

  辭退超齡環衛工的西關街道辦也很委屈。相關負責人回應媒體説,辭退這些上了年紀的環衛工,是出於對他們的安全考慮。幾天前,剛有一名67歲的環衛工人,因為高溫下作業突發疾病被緊急送醫。而且,街道辦並沒有停掉他們的工資。

  仔細揣摩街道辦的話,除了“一辭了之”的做法有待商榷外,其顧慮的問題也並非沒有道理。單從環衛部門的職能來説,它無非是一個負責城市環境衛生的綜合管理事業單位,運轉全靠財政撥款。其與超齡環衛工人之間也僅僅是勞務關係,並不擔負社會保障與救助的職能。

  這樣説或許顯得有些冷酷,但這正是社會與超齡勞動者共同面臨的窘境,一個情與法的困局。

  回顧不算太舊的消息,類似的故事比比皆是:2011~2014年,湖南邵陽新寧縣的超齡環衛工人,為了討要社會保險多次陳情;2013年,河南新鄭市一名72歲的環衛工人在高溫下作業時死亡,當地環衛部門由此勸退7名高齡環衛工,每人補助200元;2014年,蘭州一名高齡環衛工被當地環衛部門要求籤署“生死狀”,承諾工作中的一切人身損害由自己承擔……在與這些年邁的勞動者相關的新聞裏,我們幾乎看不到溫情的故事。

  剝去情與法的纏繞,超齡勞動者要的無非是一個保障,讓自己在幹不動活兒的那天,依舊能夠維持基本生活。環衛部門想要的不過是一份踏實。畢竟,相比于年輕人,超齡環衛工的身體更容易出現問題。一旦這個不在《勞動法》保護範圍內的群體出現什麼閃失,環衛部門面對的,又將是一場情與法交織的糾紛。

  如此看來,看似矛盾的雙方其實有著共同的期盼—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唯有如此,超齡勞動者所要求的保障才能名正,管理部門對待超齡勞動者的每一項舉措才能言順。比如西安西關街道辦的做法,被辭環衛工人的工資不停,看上去似乎很有人情味,但一直給辭退了的員工發工資,總歸不合法,終究不是長久之計。

  按照當下的社會保障體系,超齡勞動者的處境很尷尬。他們要麼達不到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要求,要麼已無參加社保的資格。就像這次西安辭退的23名老人,因為超過了“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的年齡限制,而無法參加社保。

  超齡勞動者在社會保障體系裏缺席,法律也未曾留給這個群體一席之地。按照我國《勞動法》的規定,退休年齡為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超過退休年齡後繼續工作的,按照勞務關係處理。而勞務關係意味著,用人單位無需提供保險、福利等待遇,且勞務合同也可以口頭約定。

  相比于被用工單位“一辭了之”和簽署“生死狀”,制度和法律的缺席或許更叫人心寒。

  還有更現實的尷尬。“環衛工人工資待遇不高,招人非常困難,流動性大,一般只有來自農村的老年人才吃得了這份苦。”西安市市容園林局負責人在談及環衛工人高齡化嚴重的原因時如是説。

  超齡勞動者,遠不止那些整日在馬路上清掃的身影。這些暮年的勞動者同樣出現在烈日下的工地、悶熱昏暗的工廠和嘈雜的餐館,他們在各種各樣不起眼的角落裏為這個社會的正常運轉出力,而這個社會卻在快速向前奔跑的時候遺落了他們。

  藺老伯在被辭退的第一個晚上就為自己找到了新工作—拾破爛。這對他來説不知算不算一種安慰。或許這份工作和他之前18年來做的事情相差不遠,抑或這根本是他18年來一直在做的“副業”。古稀之年將至,他依舊擺脫不掉與廢品和塵埃為伍的生活,而那扇老有所養的門,不知何時才能對他敞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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