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保安向女同事求愛 表白失敗將其推下4樓致死
- 發佈時間:2015-08-04 08:23:24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廣東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8月3日公開審理了一宗故意殺人案。法庭沒有當庭宣判,目前該案在審理中。
被告人許某亭31歲,四川人,係廣東惠州市惠城區水口某公司保安,被害人王某係其同事。據檢察機關指控,2014年12月3日晚,許某亭和幾個工友喝酒時,得知大家都想追求王某,許某亭因暗戀王某已久,怕王某被別人追到,便決定向王某表白。次日淩晨00:38許,許某亭到王某住的公司南棟宿舍501房門口,從窗臺伸手進去打開門鎖,進入室內並關掉燈,躺在床上的王某坐起來呼喊救命,許某亭即上前壓住王某,左手捂住其嘴巴,右手卡住其脖子,威脅其不要叫喊。王某不停反抗,並用手抓傷許某亭臉部和頸部。後王某平靜下來,許某亭向其表白被拒絕。之後王某趁機跑出宿舍,至四樓走廊時被許某亭追上,許某亭從後面抱住王某,並捂住其嘴巴,因王某不停掙扎,許某亭便將其從四樓欄杆上推至樓外致其死亡。後許某亭下樓將王某的屍體拖至宿舍墻邊一木板後掩藏。經鑒定,被害人王某符合高墜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許某亭無視國家法律,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許某亭對檢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意見,他辯稱,自己是失手推被害人下樓,並不是直接故意。案發當晚,被告人喝了四五瓶酒,“喝酒表白之後很鬱悶,什麼都沒想,就推被害人下樓了”,不過被告人沒有證據證明。
在庭審辯論階段中,被告許某亭的辯護律師則認為,被告人是被害人逃跑才追趕,且在酒精的作用下,最終導致此事件,應認為是間接故意殺人。案發後,許某亭如實供述,認罪悔罪,請求從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