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詐騙姐妹7526萬餘元 享受“富婆”生活被捕
- 發佈時間:2015-07-23 09:13:55 來源:檢察日報 責任編輯:胡愛善
一個27歲的女孩,高中畢業,打過工,賣過化粧品,在沒有任何家庭背景、經濟實力的情況下,半年時間內在一個小縣城騙了其他女人7526萬餘元。
一個賣化粧品的女人
1987年11月3日出生的張露是土生土長的獲嘉本地人,長相乖巧,能説會道。高中畢業後,她去廣東省東莞市打工,後來又回到家鄉,在獲嘉縣城內一家大型超市,當了一名賣化粧品的服務員。
她在商場看到了形形色色的有錢人,有土豪一擲千金,有富婆款姐穿戴名牌、出入名車……她的家庭很普通,父親早逝,和母親的感情總是親近不起來,一個月一千多元的工資,根本就不夠她的花銷。她內心對金錢有著強烈的渴望。
張露也不是沒有資本。她能説會道,她的語言有天生的説服力,許多人都是她化粧品專櫃的忠實消費者。2012年的冬天,張露決定辭職,利用當化粧品服務員期間積累的經驗和人脈,自己開一家化粧品店。可是錢從哪來?
張露偶然認識了王娟。王娟現年39歲,在縣城一家投資擔保公司工作,她手裏有錢。張露認為只有編造一個大的、有實力的掙錢項目,才能取得有錢人的信任,才會借到錢。
其實,最初張露只是想籌點錢開個屬於自己的化粧品店。2012年11月,張露找到王娟説:“姐,我在鄭州賣化粧品、批發童裝,急需用錢,你給籌點吧!”張露為了使王娟相信自己,還拿出了一個房産證做抵押。王娟按照每月3分的利息,借給了張露3萬元。儘管利息高了一點,但總算借到錢了!王娟預先扣掉利息,張露還是打了3萬元的借條,約定一個月時間內將本金還上。
2012年12月,張露又通過朋友找到38歲的劉艷艷,張露出到月息5分,劉艷艷借給張露6萬元。張露拿著劉艷艷的錢,還了王娟的錢和利息。
三個女人織個網
2013年5月1日,張露結婚了。其實,她完全可以過一個普通女人的日子。婆家經濟條件在縣城還算可以,公公在建材市場開了一家瓷磚專賣店,丈夫在一家企業做銷售,家庭年收入也近二三十萬元。但是,她並不滿足。她編織了更大的謊言,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和金錢欲。
“我婆家有錢,把我安排在政府上班。公公有三個封頭廠,大召營有一個、李村一個、王莊一個……”這是所有接觸張露的人從她嘴裏得到的資訊。這是一個謊言。在縣一個僅有30多萬人口的小縣城,這樣的謊言,如果去查,很容易識破。但是,這個謊言卻直至案發才被識破。
2013年8月,張露説服劉艷艷和自己一起投資開了一家化粧品店“靚裝7十2化粧品”。12月,張露跟劉艷艷説:“姐,我公公家的封頭廠年底要對賬,需要用四五十萬元,我給你日息,1萬元每天50元利息!”劉艷艷沒猶豫就借給了張露。一個月後她如期還給了劉艷艷。
因為每次張露借錢都是先讓把利息扣下來,然後還是按照所借金額打欠條,每次還錢也很守信,所以劉艷艷認為張露家是有實力的。
張露有兩個死黨,小佳、小莎,她倆和張露年齡相倣。其中小莎和張露曾經都在一個超市做服務員。她們看到昔日姐妹找了一個有錢的婆家羨慕不已,平時張露帶著她們一起吃飯、旅遊、唱歌,從沒有讓她們付過錢,她們都覺得張露仗義。
2014年1月,張露告訴她們,自己往外放貸,別人給她更高利息,如果誰能籌來錢有好處費,所得利息平分。
2014年4月21日,受張露指使,小佳給劉艷艷打電話,説她愛人在南方辦了一個洗髮水廠,想用400萬元。緊接著張露又給劉艷艷打電話:“姐,你借給小佳吧,月息3分,我作擔保!”因為信任張露,在劉艷艷家,她同意借400萬元給小佳,小佳給劉艷艷打了400萬元的借條,張露作為擔保人也簽了字。拿了錢,出了門,小佳就把錢交給了張露。這以後,每10天,張露通過小佳的銀行卡向劉艷艷轉賬利息,每次轉發利息後,張露都會通知她,再由小佳通知劉艷艷。
2014年9月22日,張露安排小莎找到劉艷艷借50萬元,張露又打電話給劉艷艷:“姐,你借給她吧,她服裝店生意好,能還得上,我來當擔保,還是按照月息3分吧!”小莎打借條,張露做擔保,錢借出來了,小莎出門就給了張露。張露每10天通過小莎的銀行卡支付利息給劉艷艷。
值得一説的是,這兩筆款劉艷艷認為是張露幫自己把錢放出去,她給了張露好處費100多萬元。
其實,所謂利息,不過都是劉艷艷自己的錢在轉圈而已。
2014年8月至10月,張露以婆家封頭廠資金週轉等理由,向劉艷艷借款金額共計4460萬元,月息分別有3分、5分,這期間,張露都按時支付劉艷艷高額利息,共支付利息1198.5萬元。
如果劉艷艷后來沒有拿出張露自己打的46張借條對賬,張露甚至都説不清楚借了劉艷艷多少錢。
被網住的女人們
小莎和小佳看到通過自己的賬戶,張露轉給自己的好處費,還有給劉艷艷的鉅額利息,都眼紅了。
小佳介紹自己的姑姑趙麗認識了張露。趙麗是獲嘉縣一家保險公司的業務經理,張露把她婆家有三個封頭廠、廠裏需要資金、經常貸款手續太麻煩的謊言又説了一遍,趙麗在保險公司認識的客戶多,可以收集點資金放款到她家的企業,保證提前付利息,隨時用錢隨時返回。趙麗聽後心動了,陸續介紹自己的親朋好友放錢給張露,從中得到利息差。
張露瘋狂的詐騙行為是從2014年8月開始的。
劉艷艷,2014年8月至10月,張露以婆家封頭廠資金週轉等理由,向劉艷艷借款共計4460萬元,張露陸續支付劉艷艷利息1198.5萬元。
趙麗,2014年8月至10月間共借給張露713.85萬元,這是她9個親朋好友的錢,目前全是一張又一張的借條。其間張露陸續支付她的利息共計70萬元。
王娟,獲嘉縣一家投資擔保公司的內勤,她拿了父母和親朋好友的錢共計415萬元借給張露,目前手裏只是一大把張露打的借條。
李紅,自己經營一家廣告公司,辛辛苦苦25年做生意掙的215萬元借給了張露,都是她的血汗錢,也是一張又一張的借條,其間張露共給其利息44.56萬元。
張素霞,獲嘉縣城一家投資擔保公司業務員,2014年8月至10月間共借給張露211萬元,這是她的父母、親戚、鄰居等17個家庭的積蓄,其間她得到張露支付的利息是6.155萬元。
小莎、小佳也集結了自己的錢和親戚朋友的錢借給張露,張露給她們高利息,她們從中獲取利息差。半年時間裏小佳獲利息16萬元,小莎獲利息20.3萬元。
張露抓住這些女人的心理,前兩三筆借款都是借一個月就還,利息十天就結算,到期全部歸還。在取得借款人的信任後,她再借更多的款就只給利息,不還本金,要續借,在續借的過程中又把利息漲到5分或是7分。小佳、小莎、趙麗甚至把自己的銀行U盾都給張露。
這個女人錢都花哪了
如果説,張露拿著錢投資了,辦企業了,也算是一個理由。但是,7526萬餘元的借款,除去支付給借款人利息3288萬餘元外,剩餘的款項她全部用於生活開支,她在這個過程中享受著“富婆”生活,旅遊、消費、豪車、黃金、鑽石……
2013年12月,張露在汽車租賃公司租了一輛白色大眾CC轎車,交了31.24萬元的全款;2014年7月,花16萬元買了一輛白色福特福克斯兩廂轎車;2014年9月,花22萬元買了一輛北京現代勝達中型越野車;2014年夏天,以68.5萬元的價格在鄭州買了一輛白色捷豹XJL轎車。2014年7月,在長春旅遊時,張露以2.1萬元的價格買了一個LV女士挎包,以6000元的價格買了一個LV女士小錢包……她的生活全部開銷,都來自於借款。
終於有一天,張露發現借的錢週轉不動了。她想一跑了之。
2014年10月31日,張露隨身攜帶8萬餘元離開獲嘉縣。在路上,她把平時經常用的手機關了,把卡扔了。她來到林州市,在市區租了一套房子,躲債的日子,她還是很瀟灑的。租來的房子裏,新買的兩台電視、一台冰箱、榨汁機、電飯煲等共花費3萬多元,她給自己換了新手機,買了三張手機卡備用。
與此同時,獲嘉縣城內一群女人炸了鍋,“快來吧,張露聯繫不上了!”“趕快去她婆家找!”當幾個債主一碰面才知道,她們都被騙了。她們也都是很能幹精明的女人,怎麼就被張露玩于股掌之中呢?2014年11月6日,被騙的女人們到獲嘉縣公安局報案。
張露于2014年12月6日在林州出租房內被抓獲。
張露的兒子2014年3月出生,落網時她屬於哺乳期,按照法律規定,依法對她監視居住。即使在被監視居住期間,張露也沒有意識到自己的犯罪行為將産生什麼樣的嚴重後果,她在家裏甚至當著公安幹警的面做面膜美容。
2015年3月20日,張露的孩子年滿1周歲,獲嘉縣公安局依法對其刑事拘留,4月30日被獲嘉縣檢察院批准逮捕,2015年6月28日,張露涉嫌詐騙犯罪一案移送起訴至獲嘉縣檢察院,因涉案金額特別巨大,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的刑罰,獲嘉縣檢察院依法向河南省新鄉市檢察院報送。(被害每人平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