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與前夫三天閃婚兩月後閃離 在法庭門口被打暈
- 發佈時間:2015-07-14 16:52:39 來源:海南特區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我前夫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我們離婚了。可沒想到,剛走出法庭,他就把我打了一頓。”昨日(13號),海口市民黃女士來到海南特區報求助稱,她受傷住院11天共花了1.6萬餘元醫療費,但李某某玩起了“躲貓貓”,她無處索賠。
女子稱被前夫打傷住院
黃女士告訴記者,今年5月3日,經親戚介紹,她和李某某相識。“我今年38歲,他40歲了,我們倆都離過一次婚,親戚們都説我們挺合適。”黃女士説,在親友的撮合下,兩人在相識3天后便去領了結婚證。
黃女士介紹,她第一次婚姻並沒有孩子,二婚後一直對李某某的兩個孩子很好,但不知為何一直得不到李某某的認可。“他經常發短信詛咒我早點死。”黃女士拿著至今保存的手機短信告訴記者,6月中旬,李某某提出離婚並到法院起訴。7月1日上午9時許,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法院三門坡法庭調解雙方自願離婚。
“我剛走出法庭門口沒多遠,他開著車過來,下車後拿棍子就來打我。”黃女士介紹,她被李某某當場打暈。事後,她的代理律師趕到現場,撥打120將她送往醫院治療。黃女士稱,她先後輾轉2家醫院,住院11天,花費1.6萬元左右。她家人多次撥打李某某的電話索賠醫療費,但李某某的電話一直打不通。
男方電話停機聯繫不上
昨日,記者多次撥打李某某的電話,語音提示該手機號碼處於停機狀態。
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書顯示,婚前,李某某與黃女士因雙方認識時間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礎薄弱。婚後,又因性格不合及家庭瑣事經常發生爭吵,導致夫妻感情破裂。李某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離婚。
目前,黃女士已向海口市公安局瓊山分局三門坡派出所報案。據該所林警官介紹,警方正在向目擊證人核實了解情況,等黃女士的傷情鑒定結果出來後再做處理。警方也在尋找李某某,但一直無法聯繫上。“如果傷情鑒定結果出來還聯繫不上李某某,我們會採取上網找人等技術手段。”林警官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