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垃圾短信最高罰3萬元 新規自6月30日起施行
- 發佈時間:2015-05-29 09:01:47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劉波
工信部今天公佈了《通信短資訊服務管理規定》,明確提出未經用戶同意,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資訊,否則將處以1萬元至3萬元罰款,規定將自6月30日起施行。
近年來,我國短資訊服務市場迅速發展,2014年全國移動短信業務量超過7630億條。但一些服務提供者還存在著經營不規範的情形,濫發垃圾短信的現象突出。
為此,《規定》強化了商業性短資訊管理措施,包括規定短資訊服務提供者、短資訊內容提供者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資訊;請求用戶同意接收商業性短資訊的,應當説明擬發送商業性短資訊的類型、頻次和期限等資訊,等等。本報北京5月28日訊 記者黃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