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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鐵站遇到“好心人” 指導乘客買票後強討零錢

  • 發佈時間:2015-05-22 09:05:50  來源:揚子晚報  作者:裴睿  責任編輯:劉波

  在地鐵站遇到好心人指導你買票,然後又笑臉相迎地問你借1塊錢吃飯或者買票回家,甚至直接將售票機吐出的零錢取走。近日,南京地鐵警方就接到了市民這樣的報警求助。

  5月20日13時10分許,地鐵公安分局南京南站警務室接到乘客報警,報警人王同學(女、21歲、南京某高校大學生)當日從老家徐州探親後回寧,從地鐵南京南站坐地鐵回江寧大學城。王同學正在站廳自助售票機前買票時,突然走過來一“熱心”男子教她買票,並幫她向售票機投紙幣。吐出地鐵票後,王同學正要對這名熱心乘客表示感謝,該男子則立即提出幫其買票需要報酬,立即將手伸進退幣口,將剩餘的3元零錢全數摸走。待王同學反應過來,“熱心”男子已揚長而去。雖然只是3元零錢,但“被幫助”的王同學越想越氣,於是來到警務室向民警反映剛才的遭遇。

  執勤民警向王同學詳細了解了乞討男子的外貌特徵、衣著打扮後,派出便衣民警在站廳各自助售票機前蹲守。果然在20分鐘後,在3號口往邁皋橋方向的自助售票機前,離去的男子又回來將剛才變相乞討的手法重新“表演”了一遍,不過這次他被蹲守的便衣民警逮個正著,帶至警務室進一步詢問。經查,該男子名叫曹某(男,41歲,南京人,無固定工作),其對在地鐵自助售票機前以幫助買票為名,變相乞討索要零錢的事實供認不諱。其包內攜帶的總共200多元的一塊硬幣也均為當日乞討所得。民警將當事男子移交地鐵設施保護辦公室執法大隊處理。地保辦執法隊員依據《南京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五項依規對其處以50元罰款。經過批評教育,曹某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擾亂了地鐵車站的公共秩序,對自己的行為做了深刻檢討,並在民警的陪同下,自願將乞討所得投入南站捐款箱,保證再也不會做類似擾亂車站秩序的行為。

  據統計,近期地鐵警方在全線重點站相繼接到5起類似警情,均為打著“代買票要零錢”、“錢包被偷借錢回家”等幌子的變相乞討行為。可別小看一元硬幣,一天下來積少成多,地鐵乞討人員最高日收入能超過500元。地鐵警方提醒,地鐵乞討人員都是利用善良群眾的同情心來賺取“黑心錢”。希望地鐵乘客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如遇有陌生人借錢或求助,可幫助報警由地鐵民警進行救助。如遇有強討惡要行為請大聲呼救並報警,地鐵民警將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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