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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婚戀網花8萬找到冒牌土豪 生子後被騙118萬

  • 發佈時間:2015-05-20 09:00:40  來源:中央人民廣播電臺  作者:饒麗冬  責任編輯:劉波

女子婚戀網花8萬找到冒牌土豪 生子後被騙118萬

阿雅(化名)向記者講述與林某結識的過程。南都記者 饒麗冬 攝

  “我花了8萬元去找對象,難道仲介不是應該幫我核實基本資訊嗎?”2011年11月,阿雅(化名)通過某婚戀網站的付費服務認識了林某,併為他生下一子。2014年11月7日,林某失蹤,阿雅到公安局報案,才發現林某的姓名房産甚至“結婚證”都是假的。兩人交往期間林某多次向阿雅借錢,可查帳單上金額已達118萬元,目前警方已立案調查。

  付費8萬找對象

  35歲的阿雅(化名)是一名成功的職業女性,感情上卻一直不順利。2011年8月,阿雅在世紀佳緣網站繳納了8萬元會員費,簽訂了合同,2011年11月在紅娘的介紹下認識了林某。

  “我付費找婚戀網站介紹,就是希望篩選掉一些背景複雜的人,找個資訊真實、單身、經濟條件差不多的人結婚”,阿雅説,林某在某婚戀網站上提供的情況很符合她的要求,“資料介紹他在從事海事工作,擁有加拿大國籍,在廣州有3處以上的房産。他帶我進進出出的,我看到他換過很多臺名車。”

  認識了三四個月後,雙方決定結婚。阿雅説,林某告訴她要讓孩子入加拿大戶籍,向她索取了護照等資料,“我當時已經有了身孕,不方便走動,也知道很多人辦結婚證不需要親自到場,因此也覺得很正常”,2012年7月左右,林某帶回了一張加拿大的“結婚證”。

  阿雅説,林某人長得微胖,感覺是個憨厚靠譜的生意人,“他説為了徵婚也花了25萬元會費,怎麼看都不會覺得是騙子的”。

  “結婚”生子兩年後失蹤

  2012年9月,阿雅生下了一個兒子,從此對林某更是死心塌地。“兒子出生後他開始向我借錢,因為兒子都有了,我完全沒有懷疑他”,阿雅説。直到2014年11月7日,阿雅接到一條短信,上面寫著“你老公撞車昏迷,頭部受傷,手機沒電”,她趕緊回撥電話,對方卻已經關機。

  阿雅連忙拿著林某的身份證複印件到公安局查詢,事實讓她吃了一驚:林某的身份資訊竟然是空白的!阿雅又用林某的車牌號碼查詢,發現林某的實際名字並不是她所知的“林某漢”,而是“林某斌”,“警方還告訴我,這個林某斌已經有老婆了,我不是他老婆”。阿雅又到房管部門查詢,發現他們所住的房産物業均不在林某名下。

  在兩人相處期間,林某以生意資金週轉為藉口多次向阿雅索取錢財,據阿雅稱,她在林某的指示下向一個姓譚的賬戶轉賬,從電子單據上可以看到,她分次共轉了118萬餘元。目前,警方已對此事立案。

  婚戀網站:即使詐騙為真,也不擔責

  昨日,該婚戀網站廣州區經理朱生梅在電話中對阿雅表示,對她的遭遇深表同情,“但我們只是進行形式上的審核,肉眼很難發現問題”,隨後又表示現在已經與公安局聯網進行審核。

  婚戀網站對媒體回應稱,阿雅與林某確實是通過該婚戀網站紅娘服務認識的,兩人同意繼續交往後與婚戀網站終止服務合同。然而,對於當時是如何審核林某的資料的,世紀佳緣並沒有作正面回應。

  “在紅娘的服務中我們也多次提示應慎重對待金錢往來,在交往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人身損害和財産損失的,我們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婚戀網站方面還表示,林某的行為若被法院判決為詐騙,其詐騙行為與婚戀網站的紅娘服務在法律上也不存在因果關係。

  目前,世紀佳緣已經開始配合警方對林某開展調查。

  律師:該婚戀網站不能免除民事責任

  廣州金鵬律師事務所律師任雋表示,婚戀網站作為婚介服務的經營者,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應當保障其提供的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産安全的要求,同時還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服務的真實資訊。如果確因婚戀網站沒有盡到必要的審核義務,那就應當向消費者阿雅承擔相應的合同責任或者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這種民事責任,經營者是不能通過格式合同、通知、店堂告示等方式予以減輕和免除的。

  至於林某,如果事情屬實,他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有可能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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