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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歲夫婦為救重病兒子冒險生二胎 兒子仍不治身亡

  • 發佈時間:2015-05-20 08:55:31  來源:浙江線上  作者:施宇翔  責任編輯:劉波

  原標題:為救重病兒子50歲老夫婦冒險生二胎 等來的卻是心碎

  浙江線上杭州5月19日訊(浙江線上首席記者/施宇翔通訊員/尹杉編輯/沈正璽)看到某生物公司的廣告上宣稱胎盤幹細胞可以治療兒子的腎病,寧波一對年近50歲的老夫妻冒險生下一個女兒,並與公司簽下合約,由對方存儲女兒的胎盤幹細胞。

  然而,當他們要求公司取回胎盤幹細胞救兒子時,公司卻遲遲不能提供。最終,兒子在病痛折磨中去世。痛失愛子的夫婦決定將這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各項損失80余萬。

  今天上午,寧波鄞州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特別的合同糾紛案件。

  聽信胎盤幹細胞可救患病兒子

  50歲夫婦冒險生下女兒

  50歲的老趙是浙江臨海人,他與妻子都是地地道道的農民。2012年1月,老趙的兒子小斌被查出患有慢性腎炎,使這個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之後,夫婦倆為了兒子多方打聽治病方法。在一堆醫藥廣告宣傳資料中,他們注意到一家生物公司宣稱的胎盤幹細胞治療法。對方表示這種方法可以治愈腎臟、肝臟等方面的疾病。

  看到兒子的疾病迎來治愈的曙光,老趙夫婦喜出望外,他們決定再要一個孩子。雖然老趙的妻子已經也年近50歲了,再生孩子風險很大,但為了治療兒子的病,2012年10月,老趙妻子還是懷孕了。

  2013年5月,老趙夫婦和宣傳胎盤幹細胞療法的寧波某生物科技公司簽訂了《幹細胞製備儲存技術協議》。雙方約定,公司為夫妻倆即將出生的孩子提供存儲胎盤幹細胞等服務,包含的細胞儲存類型為胎盤亞全能幹細胞和胎盤造血幹細胞,並約定一次性全額支付製備費用及首年儲存費用共1.7萬餘元。

  2013年7月,老趙妻子順利産下一女,夫妻倆按合同約定履行了義務,並希望對方能及時提供胎盤幹細胞用來治療兒子的病。

  生物公司未提供胎盤幹細胞

  患兒病重不治身亡

  然而,公司那邊卻表示按照合約要提前一個月申請,同時還沒有聯繫到有相關醫療資質的醫院,所以無法提供胎盤幹細胞。

  這期間,小斌的病情不斷惡化,夫婦倆帶著兒子輾轉于北京、上海、台州等地多家醫院,但兒子的病情始終不見好轉。

  2014年8月,小斌已經陷入深度昏迷,老趙夫婦才從醫院打聽到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所謂的能夠治療腎功能疾病的胎盤幹細胞技術,目前在我國並沒有進入臨床醫療環節。老趙覺得自己是被“忽悠”了。

  3個月後,兒子小斌病重去世,全家人沉浸在悲痛中。夫妻二人認為是這家公司的虛假宣傳耽誤了兒子的最佳治療時間,導致兒子病情加重惡化。2015年4月,老趙夫婦起訴至鄞州法院,請求判決當初簽訂的合同無效,並要求被告寧波某生物科技公司退還已支付的款項、賠償實際損失、精神撫慰金、死亡賠償金等共計80余萬元。

  原告:

  胎盤幹細胞不能用於臨床治療兒子治療

  在今天的庭審中,原告代理人認為,被告對外宣傳的胎盤亞全能幹細胞和胎盤造血幹細胞,根據目前我國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是不能運用於臨床的。

  原告代理人還認為被告存在虛假宣傳,公司的宣傳資料及工作人員介紹中都明確了存儲的幹細胞可以治愈小斌的疾病,在這種情況下,原告才與被告簽署了協議,但後期被告卻遲遲不能提供適合臨床應用的幹細胞給原告,最終造成小斌延誤最佳治療時間、不治身亡。

  想起早逝的兒子,原告席上的夫婦二人潸然淚下。老趙妻子痛哭道:“如果知道胎盤幹細胞沒法治愈我兒子的病,我根本不需要這麼大年紀再冒著生命危險懷孕生孩子,我們也可以早點去定腎源救兒子,不至於耽誤兒子治病。”

  被告:

  公司只提供儲存幹細胞服務不提供治療

  法庭上,被告辯稱,公司的資質僅為生物技術研發、生物製品研發、幹細胞的運輸、存儲及相關諮詢服務,公司本身不提供治療。雙方簽訂的協議中只是約定“被告為原告女兒提供儲存胎盤幹細胞等服務”,並非原告所説的因被告宣傳幹細胞可以治愈其兒子的疾病才簽的協議。

  被告代理人還稱,合同約定取回幹細胞應當提前一個月申請,並提供有資質醫院的證明。在原告提出取回幹細胞申請後,公司也及時給予了答覆,並一直在積極地為原告方尋找有資質的醫院,只是目前胎盤幹細胞的臨床應用主要存在於一些部隊醫院中,這類有資質的醫院比較難聯繫到。

  最後,被告代理人説道:胎盤幹細胞療法在國內尚屬新興的醫學技術,希望大家在面對一個新生事物時可以持有一種接受的態度。

  該案目前正在進一步審理中,鄞州法院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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