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弱宅男娶回壯實女漢子 5年來稍不聽話就被打
- 發佈時間:2015-04-21 07:42:00 來源:揚子晚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近日,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妻子對丈夫實施家庭暴力的離婚訴訟案。男方訴稱,妻子經常為生活中的瑣事對他辱罵毆打,他在家裏時常戰戰兢兢,怕説錯話,怕做錯事,結婚五年了,他實在忍受不了妻子對他的家庭暴力,要求離婚。在庭審上,平日生性要強的妻子也流下了傷心淚並且悔過。
宅男網聊愛上“女漢子”後閃婚
段某是一名宅男,平日喜歡呆在家裏上網,或者陪在父母身邊。2010年初,春節臨近,年近30歲的段某婚姻大事還沒有確定,父母很著急。段某的父母趁著節日托親戚朋友為兒子介紹了幾個對象,可是他就是看不中。
其實,在此期間,段某已經通過網路結識了一名年輕女子薛某,兩人通過QQ聊得非常開心。雖然沒有見過面,但通過網路交流,段某感覺此人適合做自己的終身伴侶。
很快,兩人見面,彼此感覺很好。薛某身體結實,行事風格屬敢於擔當的那種,生活上不喜歡“做主”的段某也很喜歡她這種風格。不久,二人就到民政局登記辦理了結婚手續。
“不聽話”就被老婆打,整天提心吊膽
段某和薛某在認識之初,大部分時間是通過網路聊天産生好感的,彼此缺少面對面的交流溝通,感情基礎薄弱。身體素質較好的“女漢子”型的薛某經常為一些生活瑣事對段某辱罵、甚至動手。可他生性不好鬥,段某訴稱,經常回到家沒有感覺溫暖,而是提心吊膽的,就怕説錯話、做錯事又被罵,經過幾年這樣的生活,原本薄弱的感情幾乎徹底消失了。漸漸地,段某怨恨、抱怨充斥著全身,甚至成了“怨夫”。
段某也試圖與妻子溝通,希望妻子平日對他溫和一點。可薛某認為,她對丈夫嚴加管教也是為他好,一個家庭總得有個主心骨,自己的一番苦心,丈夫怎麼就不明白呢。
發展到後來,薛某有時就對“不聽話”的段某打幾下,希望經常做錯事的丈夫長個記性。有一次,在激烈的爭吵聲中,憤怒的薛某對段某説:“再不悔改,你就別進這個家門了”。
段某這一次再也經不住如此訓斥了,他一紙訴狀告到法院,要與妻子離婚。
強勢的妻子法庭上流淚,雙方接受調解
近日,建鄴法院審理此案。段某堅持要與妻子離婚。這時,平日強勢的妻子流下了傷心的眼淚。“我還是愛我的丈夫的,五歲的兒子也需要父愛,也許是我平時太追求完美了,對丈夫要求太苛刻。”薛某請求丈夫再給她一次機會,以後她會注意言行,對他溫柔體貼一些。從未見過妻子“跌軟”的段某此時也不再情緒激揚。法官見此提出調解。二人接受了調解建議,均表示今後多考慮對方感受,給對方多一份關心、理解和寬容。調解完畢,兩人一起回家了。
家暴怎麼取證?
瘀傷、病歷都難採信
需要“連續穩定”證據
據建鄴法院法官介紹,家庭事務訴訟案件中,男方受到家庭暴力而訴訟離婚的案件很罕見,常見的是女方訴訟男方施暴要求離婚。女方受到家暴要求離婚的案件在離婚官司中約佔兩成。
據了解,女方遇到家庭暴力被丈夫毆打致傷,往往不注意收集證據。直到忍無可忍才向法院起訴離婚,事後出示去醫院看傷的記錄,以此證實受到家暴。而法院通常不採信這種證據,因為僅憑藉瘀傷或看病記錄,缺乏權威部門認定,很難認定是家暴所致。出現家庭暴力及時求助婦聯、報警或有警方開的《家庭暴力告誡書》等,或許能成為證據。
江蘇寧聯律師事務所的陸婷婷律師認為,家暴證據需要有連續性和穩定性,兩年內至少在四五次以上。家暴往往還牽涉到人身損害賠償,當事人僅憑一兩次受到暴力毆打,很難獲法院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