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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歲老父撫養2歲兒子撿垃圾吃 拒絕送福利院

  • 發佈時間:2014-11-28 08:38:55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周鴻  責任編輯:畢曉娟

  小丁丁的生活環境堪憂

  誰願意有一個成天撿垃圾吃的兒時回憶?2歲的小丁丁正經歷著這樣的童年。今日,四川新聞網記者從旌陽區工農街道辦事處獲悉,辦事處曾建議丁大爺把小丁丁送往兒童福利院照顧,但遭到了拒絕。

  “丁大爺作為小丁丁合法監護人,只有他同意簽字了,才能送往福利院。”工農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聶華感到很無奈。一個是法律的規定,一個是極差的生活現狀。小丁丁該何去何從?

  律師表示,除非可以證明丁大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才可以剝奪他的監護權。

  街道辦:曾勸丁大爺送丁丁去福利院遭拒

  在聶華的辦公室裏,説起丁大爺,他就有些頭痛。

  “社區給他按最高低保每月570元辦的,還有100元城市孤老補助,加上退伍軍人50元補助,每月可以拿到720元。”聶華説,這筆錢都被丁大爺存起來了,“去年查存款時,都有一萬多元了。”聶華説,因為丁大爺歲數大了,怕弄丟,錢一直由他的外甥女保管著。“要用錢隨時可以去找他的外甥女要,而且外甥女還會給他買了衣服,置辦了傢具,給他送吃的。不過,他卻不用。”

  聶華表示,大家現在最擔心的還是2歲的小丁丁。因丁大爺年紀大,怕他沒能力照顧小丁丁,街道辦還專門去福利院諮詢過,看能否收養小丁丁。但按照程式,丁大爺作為合法的監護人,需要他簽字同意。為此,旌陽區婦聯、關工委、民政、工農街道辦以及社區都到他家去勸過,希望把小丁丁送到福利院照顧,但是卻被拒絕了。

  丁大爺:自己撫養不願添麻煩

  26日上午10點,小丁丁與丁大爺在他們家門口玩耍。小丁丁的精神看起來還不錯,手扶著墻壁看著躲在雜物堆裏的小貓,不時抬頭對著人笑。在他們臥室裏,電飯煲里正煮著東西。

  “我把飯熱一下,一會兒好吃。”丁大爺説,飯是撿來的盒飯,乾淨的話可以吃,不乾淨的就拿來喂狗。據他説,一些好心人給他送來的大米和麵條也會煮來吃,但吃完了就會出去撿。

  不過,附近的工人和住戶卻反映,丁大爺每天都會出去撿垃圾吃,而且是定時定點。“他就喜歡撿丟棄的食物吃,給他端來的乾淨飯菜他反而還有點嫌棄,大米和麵條也不怎麼煮,衣服也不給娃娃穿。”與丁大爺一墻之隔的氣罐店工人吳先生對此感到很不解。

  “我要給他穿,只不過他不會上廁所,經常把身上弄臟,要給他換。”丁大爺説。對於為什麼不願把小丁丁送往福利院,丁大爺也有他的想法。“送往福利院就要多一個人照顧他,不如我來照顧他,免得給政府添麻煩,而且別人帶他,他要哭。等他長大一些了,如果他想離開我,我也沒話説。”

  “估計他覺得每天和自己的兒子在一起,這樣的生活才算是幸福,所以不願意把子女交給福利院照顧。”旁邊汽車銷售店負責人宋先生表示,如果真的要改變他們的生活狀況,或者讓小丁丁去福利院,首先就要改變丁大爺的想法,讓他覺得現在的生活對小丁丁的成長不好。

  四川新聞網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丁大爺結過婚,有一個女兒,不過上世紀80年代,母女倆離開家了,從此再沒回來過,當時他的女兒只有幾歲。“他不想把兒子交給福利院,估計跟這個也有些關係。“當地工人猜測。

  律師説法:法理與情理的矛盾

  一個是法律規定,一個是極差的生活環境。小丁丁以後到底該怎麼辦?四川新聞網記者諮詢了四川潤坤律師事務律師黃鳳玲,打算從法律上找出一個好的辦法。

  “最好是丁大爺自願提出申請,要社區幫忙照顧小丁丁。”律師黃鳳玲表示,丁大爺是小丁丁的父親,具有合法監護權,只有他同意了,才能把小丁丁送到福利院。

  然而小丁丁如今的生活環境令人堪憂,當地的街道辦、社區、居民也擔心會影響到小丁丁成長 ,而丁大爺又拒絕送到福利院。難道就讓小丁丁一直跟著丁大爺撿垃圾吃麼?

  “從法律上講,如果要剝奪丁大爺的監護權,就必須要證明丁大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黃鳳玲説,這個可以由小丁丁的母親向法院提出,如果他的母親精神上有問題,就可以由他的外公外婆提出,對丁大爺做醫學鑒定。如果丁大爺精神上有問題,那麼他就無監護能力,自然丁大爺就沒有監護權了。

  同時,黃鳳玲提醒,即使要回小丁丁的監護權將他帶走,也要安撫好丁大爺的情緒。畢竟丁大爺老來得子,肯定對這個小孩的感情也很深,把這個小孩帶走了,他又會有什麼樣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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