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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越來越多致父母催婚急 租女友不光彩卻無奈

  • 發佈時間:2014-11-27 08:31:44  來源:齊魯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明江

  還不到23歲就開始,被催變“悲催”

  “還不是被逼的嗎?老媽要是再催我,我只能租個假媳婦回家‘交差’了。”跟29歲的濟南白領趙濤説的一樣,在齊魯晚報網對112名20至35周歲年輕男士的問卷調查中,超過七成的人稱被父母催過婚。

  不過,像趙濤這樣已近而立之年的,被催婚也就罷了,可有14.29%的受訪者稱,還不到23歲呢,父母催著找兒媳的電話就接連不斷了。如果擴大到26歲,超過半數的受訪者在這個年齡時已經成為被逼婚一族了。

  一個催婚,一個不願找,問題到底出在哪?這跟兩代人的婚戀觀不無關係。受訪者認為,父母催婚的主要原因不外乎兩個:一是觀念老舊,佔到42.86%;二是想抱孫子了,佔接近四成。“當年我22歲,孩他娘21歲,我們就結婚了,兒子今年都24歲了,催他結婚也不過分吧?”48歲的趙先生説。

  趙先生這麼年輕的爸爸都著急,濰坊60多歲的宋先生就更迫不及待了。“妹妹比我小好幾歲,人家大孫女都11歲了。”

  自己不想租,但理解別人

  老人的想法可以理解,可年輕人也有自己的打算,不足一成的受訪者希望在25歲以前結婚,半數人將原因歸於“買房、結婚、生子壓力太大”。晚婚的趨勢,也跟實際相符合,據統計,2003年在濟南市歷下區登記結婚的所有夫婦的平均年齡為27.6歲,到2013年上升為30.5歲(包含再婚夫婦)。也就是説,如今的新郎和新娘比十年前“老”了近三歲。

  “連套房子都沒有,結婚生子太不負責任。”來自濰坊臨朐的王大海今年31歲,被催婚五六年了,搞得他現在都不敢回家過年了。像王大海這樣晚婚的人越來越多,2003年在濟南市歷下區登記結婚的男士年齡在30—34歲之間的僅佔15.7%,而到2013年,10年間這一比例增加至21.9%。

  雖然快被逼瘋了,但是考慮過租女友的受訪者僅佔不到一成。不過,自己不租,不代表反對別人租,近半受訪者認為,租女友回家過年,“可以理解,也是為了盡孝”。

  有意思的是,在另一項調查中,超過半數的父母稱,如果知道兒子租女友“交差”,會“體諒兒子,以後不逼婚了”。看來父母“逼著”兒子租女友,雙方最大的問題還是溝通啊。

  (應採訪對象要求,趙濤、王大海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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