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應聘演員 被騙4000三次被要求“潛規則”
- 發佈時間:2014-11-02 09:07:07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多人來京應聘劇組演員 先要“送禮費” 後提“潛規則”
戲沒演成卻中了敲詐把戲
通過網路,25歲的李敏(化名)找了一份劇組演員的工作。她原本想要圓一回明星夢,沒想到見了“副導演”,先是找她要了3400元錢,説是要給導演“買煙送禮”。緊接著,她又先後三次被要求“潛規則”獻身。拒絕之後,李敏沒有得到一個角色,也沒有拿到一分錢工資。不僅連“買煙送禮”的錢都要不回來,還屢次受到那位“副導演”的威脅。
三次被要求“潛規則”
李敏原本在江蘇無錫工作,一直愛好藝術。工作之餘,也曾經在當地出演一些小角色。到了25歲的年紀,她也想為了自己的演員夢再拼一次。通過招聘網站,她應聘了一份劇組“跟組演員”的工作。電話聯繫後,公司告訴她劇組在北京,並要她到北京面試。
10月3日李敏來到北京,找到了這家名叫“華誼星光”的公司,公司的辦公地點在大興星光影視園內。一位姓鮑的“副導演”面試後,帶她在影視園內參觀。李敏回憶,鮑姓副導演告訴她,如果和他“潛規則”獻身,就可以得到更大的角色,分到更多的錢。李敏當場拒絕了,但鮑姓副導演仍然答應與李敏簽約,做一名跟組演員。
李敏返回無錫,辭掉了工作,10月10日又來到北京。在“華誼星光”公司裏,鮑姓副導演和公司負責人劉女士一起,與李敏簽了合同,合同中約定月工資為4500元。李敏説,簽約那天,鮑姓副導演又對她提出了“潛規則”獻身的要求,並許諾會有大角色。李敏再次拒絕。
簽約前,鮑姓副導演告訴她,這一行裏都要給總導演送禮,並向李敏要走了3400元,説是要“買煙送禮”。隨後,李敏被帶到了豐台區賀照雲村的一個平房院裏。在那裏,帶隊的是另一位姓王的副導演。見面之後,王副導演提了兩個要求。第一,交580元錢,辦出入證;第二,要“潛規則”。李敏交了錢,但拒絕了潛規則。
上當的不止一個
住進了小院,李敏卻再沒得到演戲的機會。7天后,她被送到一個小公司,做上網發帖招聘的工作,與演戲毫無關係,也沒拿到一分錢工資。又過了5天,李敏終於明白,自己可能被騙了,於是打算討回自己的錢。
13天的時間,李敏交了4000元錢,三次被要求“潛規則”獻身,卻沒得到一場戲的機會。在那個平房院裏,和她情況相似的還有四五個年輕男演員和三個年輕女演員。大家交流時才知道,每個人都交了一千多元到一萬多元不等的“送禮費”。並且,幾乎每個年輕女演員都被要求“潛規則”過。是否有女演員答應過,李敏就不得而知了。
曾住在小院的男演員王陽(化名)説,他交了900元的送禮費和300元的“工作證”費,得到了十幾天的演戲機會,卻也沒拿到一分錢。他們報警了,但由於簽的合同都在公司扣著,他們手中沒有任何證據。他們想要回自己交的錢,屢次遭到這家公司的威脅。
公安工商部門介入調查
昨晚,記者撥打了該公司負責人劉女士的電話,劉女士與丈夫鮑先生先後接聽電話。鮑先生承認曾與李敏等女演員提到“潛規則”一事,但他解釋説,這是為了讓這些女演員了解這一行裏的規矩,如果進組後遇到這些情況,女演員們也能自己選擇。對於“買煙送禮”的費用,鮑先生稱:“給人送禮的錢,怎麼能退呢?”鮑先生還稱,李敏和王陽等人工作不滿一個月,不能發工資。
記者查閱北京市工商局所屬的北京企業信用資訊網,可以查到“華誼星光”公司已在大興工商分局登記註冊,法定代表人就是劉女士。昨天,李敏、王陽再次報警。工商部門也已經到星光影視園調查,但目前尚無結果。在北京舉目無親的他們,覺得自己的錢很可能要不回來了,但希望提醒有著演員夢的年輕人們,不要被那些所謂的“副導演”們騙財又騙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