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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稱千萬家財給女兒沒錢買藥 女兒:給父百萬

  • 發佈時間:2014-10-15 09:22:58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劉藝明  責任編輯:劉波

  “我將自己的全部家財都挂在了大女兒的名下,她每個月收著豐厚的租金,我卻連買藥都沒錢……”年過古稀的林伯,年輕時打拼出一番事業,原本可以安享晚年,然而他卻與自己的大女兒鬧了矛盾,還將大女兒告上了法庭。昨日上午,案件在南海區法院大瀝法庭開庭審理,老人繼續在法庭上控訴,不過面對的卻是空空如也的被告席。在庭審過後,大女兒的律師回復記者,其實這些年來,她陸續給老人100多萬元,而老人的生活也並非如其所説的慘澹。

  自稱白手起家至家財萬貫

  林伯1986年下海創業,白手起家,先後獨資開過多間五金機械廠,賺到厚實的家財。

  2005年,他決定新建更大的工廠。於是,他與有關單位洽談,承租了一塊面積為11.308畝的土地,承租期限為20年,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承包方一欄簽的名字是他大女兒的名字——林歡(化名)。

  “我年紀大了,跑腿也跑不動,她跟我是一家人,所以就由她做代表簽名。”林伯解釋為何用他女兒名字簽字。林伯還説,林歡後來也到他的廠裏做出納。

  稱女兒獨佔廠房只給2萬

  林伯説,新公司經營了一兩年後,他感覺到業務量上不去,而自己年事已高,也沒有更多的精力經營公司。2008年10月,他和林歡將公司結業並轉讓,把廠房出租給他人經營。

  “公司結餘款、機械轉讓所得以及半成品處理所得,我一分錢都沒有自留,全部由林歡入賬,但她卻從未向我交代過,最近我找了第三方機構評估審計,得知這些錢約有600萬左右;廠房的租金也由她收,2008年10月至2013年底,每月約有5萬元,2014年6月開始升至每月9萬元,這些錢一直被她控制著,拿來買房買豪車。”林伯稱,這麼多年來,大女兒就只給過他約2萬元。

  公司結業後的幾年裏,林伯靠著以前的一點積蓄和每月2000元左右的退休金生活,還能應付。但是身患高血壓、高血脂、高膽固醇、高血糖等疾病的林伯,求醫的費用高昂,日子久了,他也捉襟見肘起來,“連上酒樓喝茶都不太敢了”。

  發展:父告女欲拿回承租權

  林伯稱,因為收租權的問題,他與林歡的關係愈來愈差。

  老人決定將大女兒告上法庭,請求法院確認2005年12月2日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的實際承租人是他本人並判決林歡將土地的使用權、租賃權、收益權等權利歸還給他。

  案件昨日上午正式在南海區法院大瀝法庭開庭審理,而林歡和律師都沒有前來,法院決定依法進行缺席審理。

  作證:小女兒稱姐姐不感恩

  一場家庭糾紛最終鬧到了法庭。除了林伯早年的工友、堂親出庭為林伯作證,證明涉案土地實際是他承租的,林伯的小女兒林琳(化名)也有作證。

  作為原告的女兒和被告的妹妹,她選擇了支援原告,也就是父親奪回姐姐的收租權。

  反駁:陸續給林伯超百萬

  昨日下午,記者曾試圖通過電話聯繫林歡,不過連續打了數次電話,林歡依舊不肯接電話。記者只好發送資訊,表達了希望對其進行採訪的願望。不過,直至截稿為止,林歡仍沒有回復。

  林歡的代理律師則簡單地回應了記者的問題。他表示,林歡現在正在醫院接受治療,所以無法與記者進行對話。他説,林伯所説的並非事實。首先,林歡多年來陸陸續續給了林伯超過100萬元。今年開始,林歡每個月都會按時支付父親5萬元,這些都有相應匯款單予以證明。

  其次,承租土地所需要的資金,其實是林歡自己支付的。至於林歡的資金來源,律師表示不太清楚。此外,對於林伯為何會與大女兒交惡等問題,律師表示這些家庭糾紛,他並沒有仔細地過問,所以並不是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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