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網上徵婚竟遇閨蜜老公 男方辯解不知情險離婚
- 發佈時間:2014-08-27 09:19:47 來源:重慶晚報 責任編輯:孫毅
在徵婚網上挑對象,發現一個帥哥,竟然很像閨蜜老公。仔細一看,還真是閨蜜老公。昨日,重慶晚報記者從巴南區公安分局魚洞派出所獲悉,這事鬧得一對90後夫妻險些離婚,男方辯解自己不知情,女方卻懷疑老公是故意的。
目前,該照片已被網站撤下。
上網徵婚發現閨蜜老公
8月18日,家住巴南區的美女小麗在一家徵婚網上挑選對象,首頁上,一名帥哥的頭像吸引了她的眼球。
滿屏頭像中,這名帥哥特別顯眼—是一張海邊的生活照,模樣帥氣,身材不錯,個頭比照片上其他人要高。奇怪的是,無論輪廓還是五官,這名帥哥都和閨蜜小美的老公十分相像。
反覆比對回想,小麗確定這就是小美老公。小麗發現,在徵婚網上的個人資料中,小美老公的資訊寫得並不很詳細,徵友條件中許多項目都寫著不限,自己的工作和收入也都寫著保密。
閨蜜結婚不到半年,老公居然跑到網上交友徵婚,小麗趕緊將此事告訴小美。
妻子不信是惡搞要離婚
起初,小美根本不信,以為小麗認錯人,直到打開徵婚網站看到老公照片,猶如晴天霹靂。
事後民警介紹,小美得知情況後,無法控制情緒,當即打電話與正在魚洞服裝廠上班的老公陳某大吵大鬧,並讓他回家當面對質。看了網上照片,陳某説可能是別人放的,小美不相信,一氣之下,當場提出離婚。
為證明清白,19日上午10時,陳某帶著小美來到巴南區公安分局魚洞派出所報警求助。陳某告訴民警,網上照片是他去年到海南省三亞市遊玩時所拍,不知怎麼被人放到網上,懷疑是惡搞。
不知始作俑者照片已撤下
昨日,民警告訴重慶晚報記者,按照陳某所説,此事造成侵權,也造成後果,他們隨即介入調查。
陳某回憶,自己從未把照片放到網上,只是曾拿去一家照相館沖洗,懷疑是照相館所為。當日,民警和陳某來到照相館,老闆表示並不知情。老闆説,電腦記憶體有限,顧客照片保留幾天后就會刪除。民警仔細搜尋,相館電腦裏的確沒有陳某照片。沒有證據,無法繼續調查。
“小美見事情越鬧越大,也不想再追究,經過協調,她最後原諒了陳某。”民警告訴記者。另外,記者看到,在警方的介入下,該徵婚網站已將陳某照片撤掉。
網站對登記網友資訊保密,陳某和小美表示不再追究,警方也就沒再過問。昨日,陳某拒絕了記者的採訪,他説不想再追究責任,只希望事態不再擴大。(文中當事每人平均為化名)
若索賠證據是關鍵
“如果照片的確是被他人放上網,那就已經侵犯肖像權。”昨日,重慶晚報新聞律師團成員、重慶軒正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永強表示,照片未經同意就被發到網上,陳某可以要求對方立即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如果造成損失,還可到法院起訴要求民事賠償。
另外,如果是網站將陳某照片用作商業用途,陳某同樣可以起訴,申請網站商業收益的賠償。前提是陳某必須拿出證據,證明照片是被他人或者網站私自所用。
哪些個人資訊被公開屬侵權?周永強律師介紹,公民家庭住址、電話號碼、姓名、身份證號、工作情況,甚至是婚姻情況,如果未經本人同意,被人發佈在網上,這都屬於侵犯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