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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女生宿舍産女被嚇到 怕被發現兩度丟棄新生兒

  • 發佈時間:2014-08-21 09:45:08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劉曉星、黃茜  責任編輯:張明江

  大一女生拋棄親生兒 因故意殺人被判緩刑

  當母親看到自己曆盡艱辛生下的孩子時,心頭總會泛起無限的暖意和喜悅。然而,就讀大一的小琳在宿舍偷偷生下女兒後,看到孩子第一眼就嚇得站了起來。未婚先育的她生怕被退學,驚慌失措下把嬰兒裝進了塑膠袋丟棄。當晚,嬰兒的屍體被一名拾荒者發現。前日,因故意殺人罪,她被廣州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無知懷孕 驗出時已六個月

  2012年4月開始,小琳在東莞塘廈一家炸雞店勤工儉學。在這期間,小琳與同事阿亮確定了戀愛關係,兩人從8月開始就發生性關係。後來,小琳考上了廣州一所大學,因難以克服異地戀的障礙便與阿亮分手了。

  到了12月,小琳已經好幾個月沒有來例假了,用驗孕棒一測才知道自己已經懷孕了。小琳回憶,當時六神無主的她去找前男友阿亮,但是對方不相信,認為小琳是講笑話,並説他不會對此負責。阿亮對此卻是另一種説法:“我提出給錢讓她流産,她不同意,説要留下小孩。於是我説見她父母,和她結婚,她也不同意,認為自己還在讀書。最後我堅持讓她打掉孩子,給了她五千元。”

  糊塗生女 被嬰兒嚇得要命

  由於胎兒已經不小,錯過人流最佳時間,而引産又需要家屬簽字等因素,孩子一直沒有被流産。讓人匪夷所思的是,小琳懷著孩子入學、甚至參加了軍訓,同寢室的女同學與小琳朝夕相處,居然沒有人發現她已經是準媽媽。

  2013年5月11日上午,同學們都出去勤工儉學了,宿舍裏只有小琳一人。她忽然感到肚子很疼,就躺在了宿舍地上。一直疼到12時許,小琳破水了,她斜坐在地上,生下了嬰兒。看到新生的嬰兒,小琳嚇了一跳,竟一下子站了起來,連臍帶也扯斷了。“當時嬰兒嗯嗯哭了幾聲。我嚇得要命,整個人像丟了魂一樣。”小琳説。

  怕被發現 嬰兒被兩度丟棄

  嬰兒哭了幾聲就沒再哭了,閉著眼睛沒動。考慮到自己在懷孕期間吃過感冒藥,也沒有刻意安胎,生産時也不知道操作是否正確,小琳猜測嬰兒可能死了。她就用一件白色短袖T恤將嬰兒包住。“我不確定嬰兒是否真的死了,就沒有包住嬰兒頭部,只是包住她的身體。”小琳説。

  然而,根據起訴書指控,小琳是用衣服纏繞嬰兒頸部,導致其頸部受壓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隨後,小琳將嬰兒放進自己平時裝衣服的紅色大塑膠袋裏面,接著將塑膠袋的拉鏈拉上,然後提起來放在二樓衛生間門口的垃圾桶內,就回宿舍休息了。一直躺到20時許,她感覺緩過勁來了,害怕其他同學回宿舍會發現被扔的嬰兒,就慢慢地出去到衛生間門口將垃圾桶內的塑膠袋提出來,然後提著一直走到廣園東路幹休所人行天橋底下,將塑膠袋放進了垃圾車內。這個可憐的嬰兒就這樣死去了,她的母親甚至不知道孩子的性別。嬰兒小小的屍體被一名拾荒者發現,屍檢證實這是一名女嬰。

  與此同時,可能有人偷偷了生孩子的消息也在宿舍中傳開。5月15日,警察來了解情況,小琳于當天被取保候審。5月14日,廣州市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她提起公訴。

  法院判決 被告屬故意殺人

  在庭審中,小琳的辯護律師提出,小琳沒有殺人故意,她認為孩子出生後已經死亡,才將其遺棄,並最終導致嬰兒死亡,屬於過失。

  廣州中院審理認為,小琳在以為嬰兒已經死亡或者可能死亡時,沒有採取任何試圖挽救的措施,反而用衣物纏繞嬰兒脖子並將其丟棄,具有放任嬰兒死亡甚至希望嬰兒死亡的故意,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考慮到她犯罪時年僅18周歲,是一名大一學生,社會認知能力較差,家庭教育不到位,法律意識淡薄,這均是導致本案發生的不可忽視因素。此外,老師證實此次犯罪屬初犯、偶犯。據此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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