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萬億地方債限額意味著什麼:規模增長較快
- 發佈時間:2015-08-31 07:44:21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29日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議案》的決議。其中外界關注的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鎖定16萬億元,預計債務率為86%。
分析人士認為,儘管債務規模較2013年有較大幅度的攀升,債務風險還在可控範圍內。在明確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後,地方債未來的置換情況也就相應明確,地方債定價應更加市場化。
地方債務風險可控
此次獲批的2015年16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實際就是目前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該限額由兩塊構成,一塊是截至2014年末的全國地方政府債務餘額15.4萬億元,一塊是今年3月全國人大批准的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新增限額0.6萬億元。
從公佈的數據來看,政府兜底的債務規模從2013年半年末的10.89萬億上升到15.4萬億,增長41.4%,而政府不直接兜底的負有擔保責任和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從2013年半年末的7.01萬億增長到8.6萬億,增長22.7%。
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規模增長較快。上海財經大學教授鄭春榮稱,主要原因是部分或有債務轉成了直接債務。一些地方政府在上次債務審計時,將部分地方政府債務統計成或有債務,隨著時間的推移,這部分債務顯現為直接債務。當然,地方政府可能在2013年債務審計時,隱瞞了部分債務,未納入統計,在2014年的債務甄別中,這些債務被納入統計,導致債務規模的攀升。另外,財政部也允許地方政府在建項目繼續融資,避免“爛尾”,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債務規模。
儘管債務規模較2013年有較大幅度的攀升,但是在鄭春榮看來,債務風險還在可控範圍內。他認為,在城鎮化進程中,我國的地方政府債務資金大都投向公益性的基礎設施,這些固定資産投資將極大降低未來的交通成本、勞動力成本,提升國民産出水準,也必將增加財政收入,順利歸還債務本息。同時考慮到中央政府債務規模較小,因此,我國政府(包含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債務總規模並不大,債務風險是可防可控的。
此次獲批議案明確將債務率不超過100%作為我國地方政府債務的整體風險警戒線。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説明時表示,預計2015年末,全國地方政府債務的債務率為86%,風險總體可控,但也有個別地區債務風險較高。
市場決定地方債定價
新的預演算法實施後,地方政府唯一合法的舉債形式只有地方政府債。對於政府兜底的存量15.4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務,將逐步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來替換。今年地方政府債置換發行規模3.2萬億元主要就是用於替換今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債務量。
專家表示,明確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後,地方債未來的置換情況也就相應明確。地方政府債的真正問題在於資訊不夠透明和定價不夠合理,未來地方債定價應該跟著市場變化進行調整。
2015年3月,財政部推出首批1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額度,以地方政府債替換地方政府到期需償還的債務。雖然發行利率遠低於到期債務,但是發行還算順利,直到8月7日發行的10年期遼寧債出現流標。遼寧債之後,陜西、廣東、甘肅等地雖然成功足額發行了地方債,但是發行利率完全貼近國債的歷史一去不復返。
中金固定收益研究報告指出,近期公開發行的地方政府債,一般都比國債高10-15bp,儘管離合理的20-40bp溢價還有一定差距,但已經有所改善。只要地方政府債定價更為合理化,那麼就會有更多銀行以外的投資者去投資地方政府債,包括銀行理財,那麼地方債對市場的供給衝擊壓力就會減少,畢竟理財的配置需求很強,只是因為地方債定價不夠合理且流動性相對較差,理財的資金無法投資到地方債上。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在接受上證報記者採訪時説,大規模地發行地方債是有挑戰性的,定價應該根據市場的變化進行調整。用市場力量確定合理的地方債務水準,進而提升地方債務的使用效率和地方經濟發展效率。
民生固收分析師李奇霖認為,債務結構調整暗示債務置換可能還有後續動作。在剝奪融資平臺政府融資功能的過程中,部分在建項目的後續融資通過銀行貸款補充。中期來看,地方政府債務規範管理有利於約束地方融資需求,推動無風險利率下降。
海通宏觀分析師姜超表示,置換額度封頂,國債價值提高,債市長期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