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湛江分行原副行長違規辦理融資致15億被騙
- 發佈時間:2015-12-28 07:50: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昨天,審計署公佈了移送至2015年11月已處理的29起違法違紀問題情況,透露中國銀行湛江分行原副行長肖健違規為不合規企業辦理融資,造成15億余元信貸資金被騙取。同時針對中國移動部分管理人員涉嫌利用職權向親友及特定關係企業輸送利益和受賄問題,有關部門已追繳贓款3590萬元。
中國銀行湛江分行
◎問題:副行長違規辦理融資
審計發現,中國銀行湛江分行原副行長肖健涉嫌違規為不合規企業辦理融資問題,2012年至2013年,在3家關聯企業用偽造的財務報告、購銷合同以及已登出的增值稅發票向中國銀行湛江分行申請融資過程中,肖健授意銀行相關人員隱瞞風險狀況,並批准向其授信,造成15億多元信貸資金被騙取。
◎處理:中行處理33名責任人
2013年8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銀監會、公安部組織查處。目前,廣東銀監局已對肖健給予終身取消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處罰;中國銀行對33名責任人進行了處理,其中開除1人,記過2人,警告2人,誡勉談話及扣減績效收入28人。
中國移動計劃部等
◎問題:部分管理者借採購受賄
審計發現,2004年至2011年,中國移動計劃部以及所屬6個省級分公司部分管理人員在大宗採購等業務中,涉嫌利用職權向親友及特定關係企業輸送利益,並從中收受賄賂。
◎處理:已追繳贓款3590萬元
2013年1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監察部組織查處。至2015年6月,中國移動對10名責任人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等處分,其中4人已移送司法機關查處,有關部門追繳贓款3590萬元。
山西省交通廳
◎問題:廳長違規讓民企獲利
審計發現了山西省交通廳原廳長王曉林等人在公路建設中涉嫌違規操作使民營企業獲取不正當利益問題。2002年至2004年,王曉林等人違規引入不具備資金實力的山西中海投資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王德生)參與山西忻州至河北阜平高速公路建設經營,該公司通過倒賣公路建設經營權獲利1.8億元。
◎處理:243名責任人受到查處
2013年3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中央紀委、公安部組織查處。至2015年11月,山西省紀委、公安廳和交通廳對243名責任人進行查處,依法收繳王曉林等人收受的款物折合4757萬餘元,扣押王德生等人錢款房産折合5855萬餘元。
深圳國土規劃部門
◎問題:違規致企業獲利上億
審計發現,2007年,深圳市國土局、規劃局等部門,違規批准將深圳市美越房地産顧問有限公司開發樓盤建設用地的容積率由1.9調增至4,凈增加建築面積7.7萬平方米,且未收取調高容積率應補繳的土地出讓金,使該企業從中獲利1億多元。
◎處理:深圳紀委處分8名責任人
2011年,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監察部、國土資源部組織查處。至2015年11月,深圳市紀委等對8名責任人分別給予了黨內嚴重警告、留黨察看等處分,應補繳的土地出讓金已追繳入庫。
國電所屬公司
◎問題:高管親屬借入股獲利
審計發現,2007年至2013年,國電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費智的妻子,入股該公司下屬依蘭龍源匯能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獲利;國電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屬單位向總經理秦江玉之弟及弟媳投資的泰州東良商貿有限公司採購物資6000多萬元。
◎處理:高管受處分獲利被繳
2014年,審計署將上述線索移送國資委組織查處。至2015年11月,中國國電集團公司給予費智、秦江玉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處分,並收繳費智投資入股違規所得25萬元。
中國地質調查局一中心
◎問題:私設“小金庫”1144萬
審計發現,2009年至2014年,中國地質調查局西安地質調查中心授權延安環評有限責任公司以該中心名義承攬環評業務,並將按照雙方約定比例取得的分成收入1144.42萬元賬外存放。
◎處理:3人被免職並黨內警告
2015年9月,審計署將此問題移送國土資源部組織查處。至2015年10月,西安地質調查中心已收回“小金庫”資金870.47萬元,免去了下屬環境影響評價中心主任武徵等3人職務,並給予黨內警告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