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叫停銀行私募基金
- 發佈時間:2015-12-23 11:59:13 來源:中國日報網 責任編輯:劉波
17家商業銀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資格將被撤回。財新記者獨家獲悉,多家商業銀行收到窗口通知,監管部門將依法撤回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備案資格。銀監會目前暫無公開回應。
業內人士指出,銀行備案成立私募基金,存在一定的法律和程式上的瑕疵。按照《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商業銀行此舉與現行法律相衝突。“國家另有規定的話,則需要上報國務院同意,才能有豁免資格。”
多位商業銀行相關人士向財新記者表示,開展新業務要跟監管機構提前溝通,做好事先報備。而且,按《民法通則》規定,以資産管理部、投資銀行部等部門名義承擔基金的法人主體資格,不大合適。
“這不代表私募基金不能再做了,而是要以更合規的形式,在現有法律法規框架下進行。”前述人士指出,目前銀監會在推行理財子公司試點等舉措,商業銀行或可在理財子公司成立的基礎上申請私募基金牌照。
據財新記者查詢,從2015年6月開始,銀行進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記備案,但截至目前沒有任何一家發行過産品。其中,以部門總經理為法人代表的銀行為光大銀行、平安銀行、浦發銀行、民生銀行、寧波銀行5家上市銀行;其餘12家銀行的法人代表為該行董事長。
從主要管理基金類別而言,光大銀行、民生銀行、浦發銀行、浙商銀行、江蘇銀行、廣西北部灣銀行、江蘇常熟農商行、富滇銀行、蘇州銀行9家銀行申請的是證券投資基金;寧波銀行、包商銀行、北京銀行、恒豐銀行4家銀行申請的是股權投資基金;平安銀行、南昌銀行、九江銀行、徽商銀行4家銀行申請的是其他投資基金。
此前據財新報道,銀監會探索建立以投貸聯動為核心的金融服務模式,針對創業企業輕資産、弱擔保等特點,量身打造特色産品。北京銀行、漢口銀行等高管也均表示,在探索和推動“投貸聯動”的試點工作,並已取得了一定的經驗。
“投貸聯動一定要有防火牆,如果沒有有效隔離,銀行對企業又投又貸,有一定的道德風險。”前述銀行相關人士指出,探索“投貸結合”將未必走向混業的全面放開。
今年以來,市場對銀行混業充滿了樂觀預期,甚至覺得《商業銀行法》會大幅修訂,放開綜合經營。但目前而言,《商業銀行法》僅刪除了貸存比限制這一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