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江銀行內控存多項問題 違規出售理財産品15.8億
- 發佈時間:2015-09-11 13:31:00 來源:中國網 責任編輯:田燕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2014年財政部統一組織對部分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銀行業金融機構的2013年度會計資訊品質開展檢查。在檢查中發現,黑龍江省龍江銀行在會計核算和內控管理等方面存在5大問題,並查出其違規向村鎮銀行出售理財産品,涉及金額15.8億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2014年財政部組織駐黑龍江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江銀行)的2013年度會計資訊品質進行了檢查。
黑龍江省龍江銀行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財務核算方面。收入核算不實,涉及金額2214.1萬元;支出核算不實,涉及金額7255.02萬元;資産核算不實,涉及金額1177.23萬元;職工薪酬核算不規範,涉及金額1070.52萬元;招待費核算不規範,涉及金額674.6萬元;會計資訊列報不規範,涉及金額244665.82萬元。二是會計基礎方面。龍江銀行機關工會未按規定建立賬目,其他應付款科目長期挂賬未清理等。三是薪酬福利方面。違規購買商業保險,涉及金額1842.74萬元;違規發放取暖補貼,涉及金額83.42萬元。四是信貸資産管理方面。貸前審查不嚴格,涉及貸款金額17910萬元;貸後管理不到位,涉及貸款金額21549萬元;貸款分類不準確,涉及貸款金額5960萬元。五是內部控制及風險控制方面。未按規定進行貸款減值測試4535700萬元;少計提減值準備,影響損益927萬元;機構理財業務未按規定表外列報,涉及金額1661600萬元;違規向村鎮銀行出售理財産品,涉及金額158000萬元;未經行政審批建設綜合樓,涉及立項資金9800萬元;未按規定進行招標,涉及資金11677.41萬元;內控制度執行不嚴格等問題。
針對上述問題,財政部駐黑龍江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已按財政部要求,依法下發了檢查結論和處理決定,要求龍江銀行進行整改。龍江銀行高度重視本次檢查發現的問題,積極組織整改。截至目前,相關問題已基本整改到位。
成立於2009年12月底的龍江銀行,由原齊齊哈爾市商業銀行、牡丹江市商業銀行、大慶市商業銀行和七台河市城市信用社經過重組而成。過去2年龍江銀行風波不斷,先後有3名銀行高管被查落馬。黑龍江省紀委在今年7月20日發佈消息,龍江銀行副行長王貴彬(副廳級)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2014年底,龍江銀行監事長楊進先因嚴重違紀被黑龍江紀委立案調查,楊進先曾被舉報在嫁女期間收受禮金2000多萬元。再向前追溯,龍江銀行另一位原副行長楊寶仁因經濟問題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