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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存貸比紅線取消 助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

  • 發佈時間:2015-08-30 08:05:25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陳娟娟

  29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修改商業銀行法的決定,意味著自今年10月1日起,商業銀行貸款餘額與存款餘額比例不超75%的監管“紅線”將被正式取消。

  有專家認為,刪去商業銀行法有關存貸比監管指標的規定,將存貸比由法定監管指標轉變為流動性風險監測指標,有利於促進銀行負債多元化發展,減少銀行攬存競爭;同時增強商業銀行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提高貨幣政策有效性。

  從監管指標到監測指標

  8月2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首次審議了《商業銀行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擬刪除商業銀行貸款餘額與存款餘額的比例不得超過75%的規定,將存貸比由法定監管指標轉變為流動性風險監測指標。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錶決通過,已實施20年之久的75%存貸比指標將正式取消。

  據了解,存貸比是銀行貸款餘額與存款餘額的比率。從銀行盈利角度講,存貸比越高越好,如果一家銀行的存款很多,貸款很少,就意味著它成本高,而收入少,銀行的盈利能力就較差。但是,從銀行抵抗風險的角度講,存貸比不宜過高,若存貸比過高,銀行庫存現金存款準備金就會不足,會導致銀行的支付危機。

  不可否認,存貸比監管在設立之初,對於商業銀行防範和控制流動性風險起到了積極作用。

  “但是,隨著經濟、金融發展,存貸比監管不再適應當前商業銀行資産負債多元化和業務創新發展的需要。取消存貸比監管指標是銀行業改革。”尚福林受國務院委託在《草案》説明中指出。

  早在2009年,銀行存貸比監管“紅線”就有所鬆動。銀監會于當年年初下發的《關於調整部分信貸監管政策促進經濟穩健發展的通知》明確,將允許符合條件的中小銀行適當突破存貸比的限制。

  “取消存貸比監管,消除了存款對銀行資産擴張的約束。”銀河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潘向東向中新網記者表示,首先,促進銀行負債多元化發展,減少銀行攬存競爭,為最後放開存款利率上限提供了緩衝;其次,有利於減輕利率市場化和金融自由化過程中對銀行的衝擊;再次,將明顯釋放銀行放貸潛力,提升銀行整體收益率水準。

  有利貨幣政策工具更好發揮作用

  此前,尚福林道出了調整存貸比指標的歷程和困局:為適應經濟、金融形勢的發展變化,銀監會于2006年、2011年、2012年和2014年共4次調整商業銀行存貸比計算口徑,著力在法律框架內對存貸比監管進行優化,但今後進一步調整的餘地越來越有限。

  而在正式取消存貸比監管紅線後,除了能放開對商業銀行信貸投放能力的制約,還可能影響當前降低存款準備金率等貨幣政策工具的調控效果。

  中新網記者梳理髮現,今年內,中國人民銀行已經進行了4次降準操作。8月25日,央行啟動年內第二次“雙降”,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的同時,自9月6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以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引導貨幣信貸平穩適度增長。

  在潘向東看來,存貸比取消促進銀行信貸發放的作用,使得貨幣乘數進一步放大,貨幣政策的有效性提高。同樣的貨幣供給需要更少的基礎貨幣,有助於適應新的基礎貨幣投放機制。

  此外,潘向東認為,存貸比取消、銀行負債端多元化需求的增加,還將促進各類金融及衍生品市場快速發展,包括債券市場、證券市場、貨幣市場等,這些都有助於盤活存量資金,完善利率曲線,提高政策利率傳導的有效性。

  融資成本降低實體經濟將受益

  談及取消存貸比的實際效用,尚福林認為,刪去商業銀行法有關存貸比監管指標的規定,符合實際情況,有利於商業銀行適度加大信貸投放、增強支援實體經濟發展的能力。

  對此,潘向東也表達了相同的觀點:“限制取消後,銀行資金到達實體經濟的中間環節將減少,在增加銀行資産端收益的同時,降低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此前受制于存貸比的壓力,銀行不得不選擇將部分信貸轉移至表外,從而增加了通道成本。”

  潘向東還指出,雖然當前資金需求較弱,放貸積極性整體較為低迷,存貸比約束已經弱化,但在存款增長放緩背景下,部分攬存壓力較大的中小銀行仍有望因此而立即增加放貸;另外,銀行業逐步開放盤活增加全社會的資金供給,助推實體融資成本的降低。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則認為,未來還是應該開放大額存款市場,讓願意從事信貸的人通過合法的途徑來獲得信貸的權利,以減少社會扭曲的變相吸收存款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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